返回第十七章 字帖(2 / 2)天之大何以为家首页

但这个脏兮兮的流浪大男孩绝不是把轩轩这个年仅八岁的小孩当作销赃工具在使唤,跟他们相处了几天,小店老板愈发的觉得奇怪和有趣了起来。

他对马亮很感兴趣,明明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马亮却实实在在的是在把轩轩当作亲生弟弟来看待,不论是平日里的照顾还是那些看似僵硬的管教,都透露着这个大男孩深深的情感。

他也曾经问过马亮愿不愿意留在他们店里做打杂,虽然开不起多高的工资,但好歹安稳一些。

言下之意也是希望他能改邪归正,不要再在错的路上越走越远,不过被马亮以不想太过麻烦为由拒绝了。

小店老板觉得他有些不识好歹,好吃懒做,还曾为此忿恨过一段时间。

而至于马亮,他虽然没学过嗟来之食什么的,但也是单纯的不想小店老板因为可怜而去施舍和帮助他,打杂?这小店拢共就这么点地方,需要啥打杂的。

曾经在深夜光顾过这家店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还来任个闲职蹭吃蹭喝,那日后可真是无颜以对了,马亮不想麻烦任何人,宁愿自己一个人流浪着。

不过轩轩可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这小店是个好去处,既可以充电又可以蹭WiFi,小店老板也是个好人,笑眯眯的不赶他们,所以经常来。

眼下手机被没收,轩轩忿忿不平的望着马亮,无声的抗议着。

而马亮感受到那吃人的目光倒也不太在意,反而是思索起来。

这弟弟也不上课,整日在这晃荡却是不是个事儿,正琢磨着突然想起一件事儿来,眼睛一亮:“老板,我那天托你买的东西你带了吗?”

“哦,我差点都忘了。”从柜里拿了本字帖出来,老板笑吟吟的看着轩轩,一脸莫名的意味。

“多少钱?”

“我看看...”老板看了看字帖的背面标价,说着:“六块钱。”

字帖自然是没这么便宜的,只是老板只报了零头。

从兜里扣了六个钢镚出来,马亮挠头一笑:“谢谢了,我也不太懂,那书店挺干净的我就没进去。”

“没事没事,小事情,下次要买你就找我就行。”摆了摆手,老板显得很随意。

轩轩则是沉着脸,被马亮摁在了桌子上强行练字。

他从小就只会写自己名字,在这字帖上即便是有描红,也还是写的一手歪歪扭扭标准狗爬字。

虽然很丑,但是马亮一脸的认可:“好好写,你每天认认真真写字,我就给你手机玩。”

嘟着嘴,小孩气的一哼一哼的,但还是老老实实的描着他的狗爬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