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锋刃(1 / 2)我真有一座城首页

午时一刻,城北荒原以林栖所在的高岗为界,南侧为凡人士兵的对决阵地,西北为修士的决战场所,而高岗东南与东北的两个诸侯国势力遥遥相望,冷漠地看着双方收割着彼此的生命,似乎此番前来只是为了观看。

荒原西南,林城重骑兵与骷髅山骑兵轰然对撞,沉重的马蹄与凄厉的马嘶响起,互相插入对方的阵型。

刘世平一马当先,他饮下生命泉水后已经变成修士,神识敏锐、进攻锋利,杀意凌冽地盯着对方冲过来的重骑统领。

那人名叫张明宇,是骷髅山骑兵统率,右手握住一杆四米长槊,这种长兵器专为重骑兵而制。它便仰仗此槊凶名在外,被称作杀神。

距离刘世平十米时,张明宇握住长槊中部,猛然抬起,如同加长的剑,锋刃向前。

刘世平丝毫不惧,双手握住铁枪突然前刺,错开槊锋,以更加狂暴的气势直刺张明宇右臂。

“铛”

长槊与枪交击,发出金属脆响。

槊锋从刘世平的胳膊擦过,铠甲开裂,血气雾甲弹开锋刃;同一时间,刘世平的长枪刺入张明宇右臂,挑下一块血肉。

第一次交手,刘世平凭借更为强悍的身体和气血雾甲占了便宜,以更加悍勇的姿态向前冲锋。

“噗”

第二名是个普通骑兵,被刘世平一枪刺死挑下战马,尸体很快被马蹄踩的面目全非。

林城重骑兵仗着气血雾甲的加持,骁勇异常,如一把锋利的剑,竟然生生刺穿了对方的阵型。

骷髅山的重骑也同样撕开了林城的队形,只不过他们如在泥潭中趟步,整个过程付出了数十匹战马的损伤,杀敌也不过一百余。

刘世平控制战马掉头展开第二次冲锋,长弓手也由齐射进入散射阶段。

流矢纷飞,很多人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他们倒在地上,被千万只脚践踏而过,人命廉价的像野草。

双方各自收拢阵型,在一波一波的冲击浪潮中,骷髅山的士兵渐渐溃散,而林城建制更加完整。

重骑兵三轮冲锋之后,双方已经完全胶着在一起,刘世平挡住张明宇,凭借修士的身体力压,将张明宇的长槊挑飞。

二人同时更换斩马刀,贴身肉搏。

这时,刘世平的优势完全体现出来,他毕竟是已产生气感的修士,又有气血雾甲的作用,持续力、耐久力以及身体的防御力,都达到了一个程度。

他与张明宇互换一招,张明宇便要付出一道惨烈的伤口,而刘世平则最多破一层油皮,连血都不会流。

如此一来,二人优劣势更加明显,时间一长,张明宇险象环生,掉头便想逃走。

刘世平此时气势正盛,哪里允他逃脱,只见斩马刀入鞘,手中长枪一抖,那战马厚实的护铁被刺穿,当即废掉一条马腿。

战马吃痛发狂似的奔逃,可毕竟受了伤,不消多时便被追上。此时,二人已经处于修士战场的边缘。

刘世平长枪一抖,将张明宇胸膛刺穿,这伤足以要了他的命。

然而异变陡生,本应死掉的张明宇双目变的通红,一股邪魅阴冷的气息陡然散开。

尚在张明宇体内的长枪顿时发出“呲呲”的声音,宛如钢铁放到冰水中。

刘世平急忙调转马头,随手拔出长枪,本来光滑如水的长枪已经被腐蚀掉一大截,那股阴冷的气息突然靠近,不消片刻,就要落在刘世平的身上。

战场扩散,普通士兵终于与修士混战到了一起,生命收割的速度陡然加快,一蓬蓬的血汩汩地涌出,竟有效地遏制了纷飞的灰尘。

……

荒原西北,李堂长刀凌空斜劈,飞剑陡然折入青衣手中,刹那间刀光剑影,不知道彼此出了多少招。

林城修士团以青衣为尖锋,呈锥子型悍然对上骷髅山的修士,灵气四溢,一阵飓风陡然吹起,尘灰弥漫。

刘二神色漠然地再次拉弓,这次目标是以为普通修士。

“嗖”

被瞄准的修士属于赵大眼的小队,洞玄修士的利箭干净地射爆他的头颅,白色的脑浆伴着红色的血淋了赵大眼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