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封溪。
“岳父安好,小婿有礼了。”关瑾在两军会面之时,当众对着霍戈行礼问好。
这有两层意义,一是南中兵马如今由霍戈节制,如今虽然关瑾比霍戈爵位高,但不能喧宾夺主,行军最忌讳临阵换帅,同时也告诉他在南中旧部和他带来的兵马,这场交州争夺战,依旧以霍戈为统帅。
二是霍戈对他真心没得说,宛如亲子,又是自己岳丈,自己行礼问好,自无不可。
“子瑜不必多礼,陛下信件早已到了,你若再不来,估计就没有仗打了。”霍戈开心一笑,他今年五十八,儿子不成器,唯独这个女婿十分合他心意,所以才特地在封溪停兵不进,等着他到来,想把功劳分他些。
然后霍戈就先领步先进入军帐,关瑾跟随其后。
大帐之中人员齐整,杨稷、毛炅、董元,孟干,李松等,关瑾仔细看了两眼毛炅,这人是霍戈手下,也是南中南部唯一拿得出手的勇烈将士了。
他观之,此人有雄猛异才,名将之姿。
“将士们,吴国乃我们友邦,听说他们交趾出现了叛乱,作为吴国的挚友亲朋,我们一定要帮帮场子,对不对?”霍戈也不废话,大老远跑来交州不就是为了“帮帮吴国”嘛。
“哈哈哈,将军所言甚是。”帐中众将纷纷会心一笑,应喝起来。
“此一战,吴军战力并不算多,大概四五千人众,叛军大概也是四五人左右。我军领精锐南中士卒五千,新兵八千,再加上武阳侯带来的一万人马,消灭叛军,攻平吴军,不是什么问题。
但后续的林邑国才是我们的主要目标,林邑兵革不全,民众虽然不会炼铁之法,铁器也多有不全,但胜在人多,大概有3-5万的样子,不知诸位有没有信心。”
“禀将军,林邑食血人祭,如未开化的野兽,破之易尔。我今愿领三千人马为先锋先攻破围困龙编的吴军。”毛炅唰一下站起身来,抱拳行礼就要抢夺先锋之位。
关瑾看向站起来的年轻将领,此时的毛炅纯纯靠着霍戈才能进入帐中,南蛮出身,如今大概就是一个司马之类的官职。
不过关瑾到是挺欣赏他的,原因无他,历史上的他是这样的:
毛炅,无字,建宁(云南曲靖)人,官至交趾太守,后来被陶璜俘获,开膛破肚而死,死前仍怒骂“吴狗!”勇烈异常。
霍戈手里能用的人不少,不过霍戈乃帅才,他也是想培养新人的,如今站起来的毛炅就是他发掘的。
于是说道:“毛炅,你可知军中无小事,攻吴军失败,你可知什么结果?”
“有死而已,如不能打退吴狗,我自斩吾头。”毛炅中气十足,丝毫不怕,本来就是来搏命赚取功名,如今不搏,更待何时!
“好,有志气,凭此令取三千精锐,前边开道,直冲龙编,为大军开道。”霍戈取出一枚令符,交给毛炅,将先锋之位给了他。
待大军开拔,霍戈和关瑾边行进边聊天,旁边是一辆板车,上面躺着法畯。
“安汉将军(法畯)病成这样也要随大军而行,在下佩服。”霍戈指着脸色惨败,皮能见骨,半昏迷状态的法畯对关瑾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