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bro.
今天下午是我们和斯坦福那群狗娘养的娘炮们第一次比赛。
你一定要过来给我加油,不要再像上次一样做逃兵了!”
还没上课,内森突然拉住了刚走进教室的徐谨言。
“下午?比赛?
没问题,我一定去现场给你加油!”
徐谨言看着眼中燃烧着熊熊火焰的内森,点了点头。
对于校队之间的比赛,是个什么安排,他并不太清楚。
也是跟内森熟悉了之后,才知道橄榄球其实并不是穷人的运动,与篮球相反,橄榄球一套装备的门槛,就几乎将穷人挡在了门外。
头盔、护手、护颈、护具、球鞋、球衣、肩垫、肘垫、臀垫、膝垫、股垫等一大堆装备,没个一两百刀,你根本凑不齐,这还是最便宜的价位。
而且,对于运动员的身体素质,也是非常高的,一米八五,一百八十磅,都属于是基本要求。
作为核心人物的四分卫、全卫这样的人物,要求更是严格,并且竞争格外激烈。
内森作为跑卫能够成为灵魂人物,就是依靠着他七十四英寸的身高,一百九十磅的体重,堪比州长的健硕身材,还有他那双肌肉快要炸开的大长腿,格外的能跑,才在一众校园明星里,成为了明星里的明星。
说句夸张点的话,这样的灵魂人物,不论是拉拉队长还是拉拉队员,那基本上是一个眼神就可以随手拿下。
甚至于像内森这样在高中就是明星的人物,可以说整个高中的妹子,没有他睡不到,只有他不想睡的。呃...瑞希除外。
也就是为什么他一到了大学,迅速就成为全校知名人物的原因。
他所有的荣誉和福利,都是在球场上争取来的。
遇到了比赛,必然会格外的兴奋。希望徐谨言帮他助威呐喊,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似乎知道下午要比赛,上午的课程很快就在教授们刻意的时间安排下,结束了。
而内森,在教授宣布下课后,一溜烟就消失在了教室,陪同艾丽莎吃过了午饭后,为了提前能够找个合适的位置,俩人提前来到了球场。
可令他感到意外的是,这里居然已经人满为患了。
怪不得橄榄球能够被称为全美最大的球类竞技运动,超级碗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全美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一个短短几秒的广告,就能拍出天价。
93年的超级碗,为了表示尊敬杰克逊,关闭了当时场上所有的广告。而杰克逊仅仅只是在台上,摆了个一分半的poss,什么都不干,就烧掉了数千万刀的广告费。而当时京城的房价,也才两千元一平而已,换算过来,就是四百套房子,恐怖如斯。。。
除此之外,超级碗还是米国单日食品、饮料和啤酒消耗量第二高的日子,仅次于感恩节。
就在徐谨言看着往日几乎没人的球场此时人山人海,红旗招展的时候。
“你怎么还在这里发呆,走,那边有内森帮我们预定好的位置。”
艾丽莎拉住了徐谨言的胳膊。
穿过了喧闹的人群,艰难通过被挤得满满的座椅,终于到了前排预留的位置上。
“这么疯狂的吗?不是说两点才开赛?”
坐下后,徐谨言接过艾丽莎递过来的冰可乐,好奇的问了一句。
“你第一次看球赛吗?”
艾丽莎没有回答徐谨言的问题,反而回问了一句。
“是的,第一次,我只看过篮球比赛。”
徐谨言很诚实的回答了问题。
“你喜欢篮球?没看出来,可惜你太瘦了,个子也矮了点,不然倒是可以去校队碰碰运气的。”
徐谨言将可乐瓶子放在前排的座位边缘,一个巴掌下去,瓶盖就被打开了,将冰可乐还给了说话的艾丽莎。
不过艾丽莎却没喝,而是上下打量了一下徐谨言,言语中似乎还有些可惜。
“看看就挺好,我打球的水平很臭的。”
徐谨言摇摇头,曾经他也喜欢打篮球来着,可自己的水平自己清楚,在国内凭借身高和体重,欺负欺负水平一般的同学还行。
在米国这遍地都是大个头、肌肉男的地方打球?
还是算了吧。
不多时,场地上已经出现了开始热身的球员。刚才喧闹的球场更加热闹了,喝彩声,助威声,喝骂声,各种各样的声音到处都是。还有不少人扔出了彩带,还有人挥舞着旗子。
不过是校队之间的比赛罢了,这热烈的程度,比徐谨言亲眼看过的任何比赛都要猛烈。
当然,电视上看到的不算。
随着热身的时间过去,两支球队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两团。11名球员们肩膀抱着肩膀环成一个圆圈,头顶着头,好像在说着什么鼓励的话。
很快,一队球员突然一起直起身体,挥舞着拳头,嘴里大声的呼喊着。可惜场上的声音更大,根本听不到他们的呼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