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温莎堡和接骨木魔杖(1 / 2)HP:雷鸟飞向何处首页

温莎堡虽然听起来像是一座甜美华丽的巴洛克建筑,事实上,是格林德沃比较喜欢的典型哥特式风格。

高耸的尖塔和纵深的线条令其有着独特的节奏。

“盖尔,看看你长了多少!”

赫夫曼勋爵留着两撮小胡子,在他发笑时不断抖动着。

“舅舅。”

“还是少言寡语,嗯?年轻人太老成是会长皱纹的。”

格林德沃挑起眉头,“听起来很有吸引力。”

“你的表妹已经跟我们说过你在德姆斯特朗的表现了,攻击了教授,嗯?听说还把那位英裔小朋友吓得不轻?”

格林德沃皱起了眉头,“他们活该。”

赫夫曼勋爵不以为意地拍拍他的后背,“要我说,也是该让那些抱守血统的英国佬瞧瞧我们的力量了。”

“噢,是吗?”格林德沃假装认真思索着,“丽莎表妹在德姆斯特朗新交的男朋友似乎是个法裔——”

“什么——?!”

格林德沃微笑着看着赫夫曼勋爵匆匆奔向猫头鹰舍的背影,看来大嘴巴丽莎表妹的学期末生活不会太过悠闲愉快了。

格林德沃的房间在西塔楼,他喜欢能够俯瞰庄园的窗户。

“亲爱的妈妈,我已经到了温莎堡,这里一切都好——”

他停下羽毛笔,觉得这个开头有点倒胃口,不过他还是继续写下去,“听说西塞表哥会在明天或者后天到温莎堡住几天,不过我想我可能不会享受有他在的时光,相比之下我更期待拿到我的新魔杖。”

他想了想,还是写下了“爱你的盖勒特”这几个字。

这远没有“亲爱的阿瓦达咒”写起来轻松。

接下来的几天,他像格林德沃夫人在信里承诺的那样,帮助赫夫曼勋爵解决了地精的麻烦——那些小家伙飞也似地跑出了庄园,头都没有回一次。

西塞表哥在他到达温莎城堡的第三天清晨出现在他面前。他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火龙皮衣,闻起来像是在臭鱼堆里腌了三天的臭袜子。

这让格林德沃难以忍受。他黑着脸走出城堡。

在太阳升起之前,在他远没有走出足够远的距离之前,温莎堡“美好”而“祥和”的早晨开始了。

看来他可以傍晚再回来,听听西塞表哥在深海的奇妙工作经历。

他走过德国乡下的小路,街边小贩时不时地叫卖着。跑过的小孩看到他怪异的瞳色时猛然收住了脚步,小心翼翼地聚在一起窃窃私语着。

格林德沃露出一个笑容,向前伸出的手心里开出和小路边一样的蓝色小花。

那些小孩仍然有些畏惧,格林德沃就这样伸着手,那些小花向他们飘去,散发着浅浅的花香。

小孩子终于咯咯地笑着,举着从他手中拿起的小花向远处追逐散去。

他收起笑容,又向前走了一会,推开玻璃门,风铃丁零当啷地响起来。

“格林德沃少爷,”魔杖制作人见他来了,从柜子深处取出黑天鹅绒布包裹的魔杖,“接骨木魔杖,按照您的吩咐,雷鸟的前额翎毛杖芯,14英寸。”

格林德沃抽出魔杖,温热的感觉从指尖流向他的手臂。看来他的猜想是正确的:制作魔杖的原材料如果是魔杖未来的主人亲手获得的,其制成的魔杖也将认其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