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驳回(1 / 2)镇冤司首页

“杀弟案?!”

殷瑶惊讶地看向王远,周围其他几人听闻,也是直摇头。

在众多命案中,他们最不愿见到的,莫过于这种涉及家庭伦理案子。毕竟此类自相残杀之事,无论因何缘由,都太过可悲。

周伈没有说话,默默接过卷宗低头翻看。

沉寂片刻后,她抬起头:“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卑职倒觉得这案子也不复杂,卷宗都写的很明白了。”王远摇头晃脑的指着桌面卷宗道,“胡二郎与堂弟胡小郎两家为争家产发生口角,随之演变成互殴。胡二郎失手,用扁担击中胡小郎后脑,导致胡小郎死亡。”

“再加上犯人是当场抓获,无刑讯逼供,卑职觉得直接归档即可。”

“说完了?”

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

王远原本悠然自得的神情,一时间倒显得几分尴尬,但也只好点头,“没了。”

周伈转而看向一旁,“你们呢?”

迎着目光,林虎讪笑道,“卑职的能力队长您是知道的,不过从卷宗上看,我觉得老王说的不无道理。”

说着,他便开始介绍起案子,同时表明自己想法。

殷瑶听闻,准备凑上前。

“给你。”

江衍舟不知何时已经拿起卷宗,递了过去。

“谢谢。”

殷瑶眯眼欣喜地笑了笑,然后立马低头翻阅。

她刚出公差回到府城,还未见过卷宗。

她先大致扫了眼,算是了解了案件始末。

的确如王远所说,并不复杂。

胡家世代生活在安定县石桥村,是当地的农户。

十年前,也就是两家人的父辈中。胡二郎父亲胡三回到村子,凭借早前在外做工攒的一些本钱,与亲弟弟胡四,也就是胡小郎父亲,共同买下了一片良田。

在二人用心经营下,收成越来越好,他们也借此挣来的钱继续买田。

短短几年功夫,倒是成了县里有名的富农。

可二人毕竟年纪颇大,为防死后子女争夺家产,造成悲剧。于是早早便立下遗嘱,以及一条家规。

遗嘱上写明,二人死后,名下所有田产均分五位子女家。

即胡三家三个儿子:胡大郎、胡二郎、胡三郎,以及胡四家一子一女:胡小郎、胡小花。

家规也很简单。

这些田地以后都是胡家祖产,无论发生什么,任何一家人都不得卖田。如若真发生不得不卖田地步,其他四家人都要阻止,或共同出资买下对方田产均分。

总之就是一句话,这田只能姓胡,不得外卖。

而这桩案子,出就出在这条家规上。

胡三家的小儿子胡三郎,生性懒惰。两位长者生前倒还能管住,可在前年胡四去世后,就再没人能管他。

结果没多久,胡三郎在一群狐朋狗友带领下,染上了赌博。

几次赌坊一去,没多少时日便把手头积蓄输了个精光。

中途家中也有人劝说过,可都没有用,反而变本加厉。几番下来,欠了赌坊一屁股债,还被赌坊派出的打手来家中闹过。

没有办法,胡三郎只好想到卖田。

但碍于家规,他也不好意思跟家里人说,怕被家里人阻止。便擅作主张私下,将一部分田卖给赌坊还债。

然而此事很快被胡小郎一家知晓,便上门理论。

可胡三郎毕竟是自家亲弟弟,胡大郎与胡二郎自然尽力维护。结果几番争执下,彼此动起了手,最终胡小郎身死就医途中。

当县衙衙役赶到时,胡二郎主动认罚,当场缉获。

安定县县令陈知秋判罚胡二郎犯杀人重罪,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整个案件清晰明了,判罚公正。

可不知为何,殷瑶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于是重新翻到卷宗首页,细细查看。

似是察觉到了殷瑶的异样,江衍舟凑到其身旁,小声问道,“这案子应当没什么不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