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们二人的资质并不好,但我相信,武道靠的不仅仅是先天的根骨,希望你们二人不会让我失望。
我有事出去一趟,在这之前,你们先将这几个动作练熟吧。”
林牧之开了一间客房,将两人安顿好后,又留下了几张童子功的桩功。
做好一切后林牧之便离开了客栈,然后前往了北方的山林。
“家主,那锦衣卫欺人太甚,韩大柱被他杀死了。”江府内,家奴胆寒的禀报道。
“哼,锦衣卫?居然欺负到我江家头上了,他还当自己是从前的锦衣卫?”江家家主不屑道。
随后大步走出,看向了韩大柱的尸体。
但下一刻,他却是差点跌倒在地。
仅凭一枚铜钱便可穿透韩大柱的脑袋,如此实力绝非他能想象。
平安县发生了什么事,居然引来了如此高手?
“快,快带我去找他,备礼,备重礼!快,我要亲自去向那高人赔罪!”
能当上一家之主的没有蠢人,在得知了林牧之的恐怖实力后,他便再生不出一丝找回场子的想法,反而想着竭力补救。
如此武道高手,可不是他们一个小小的江家能够得罪。
说实话就是锦衣卫他都不想得罪,毕竟瘦死骆驼比马大。但是混江湖吗,一味的息事宁人只会让人觉得你很软弱,届时将什么人都敢上来踩你一脚。
所以有些面子是一定要争的,但争也要分情况,像林牧之这等高手,他还是早点认怂的好。
“家主,那两个乞丐就在这间客房,那名锦衣卫现已不知了去向,但从那小乞丐口中得知,那人已收了他们为徒。”
客栈之外,家奴快速禀告道。
“好,立即给我开一间房,我要亲自在此等候!”
……
“果然最可怕的便是时间,三十年过去,我已再认不得进山的路。”
林牧之在山林里兜兜转转的三日之久,却再也没能找到当初虎兄的领地。
不过随着他的体质越来越强,身体的各个器官也变得远胜常人,林牧之凭借自己强大的嗅觉,还是闻到了一股若隐若现的气味。
他在山林内逛了三天三夜,周围俱是这一气味,很显然,这气味的主人应该便是这片山林的霸主。
而细思极恐,这头凶兽便有些恐怖了,林牧之这三天里翻了十余座山头,少数也走了千里山路,由此可见这头凶兽的领地之大。
于是林牧之便顺着这股气味一路找去,不管它是不是他的虎兄,他都决定将其收服,成为为他巡山探宝的坐骑。
就这样,林牧之又寻找了两天,终于在一处丛林内发现了一头浑身乌黑的猛虎。
而那头猛虎也第一时间发现了他,瞬间从林里内冲出,那比林牧之头颅还大的利爪直接便抓向了他的脖子。
真是好一头凶兽,居然一上来便攻向了林牧之的要害。
但林牧之却是丝毫没有躲闪,反而一动不动,任由了猛虎向自己扑来。
下一刻,那巨大的虎爪便结结实实的打在了林牧之的脖子之上,林牧之也因此向后退了数步。
“好家伙,这一掌的力道竟有十五吨之重,差一点就破开了我的防御。”林牧之惊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