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儿像昨天一样带着王子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
别的那些的狗的反应仍然和昨天一样,它们很紧张,有些趴在地上,有些缩到主人身后,有些则发出谄媚的呜呜声,而王子昂首挺胸慢慢悠悠跟着她走,对于那些大大小小的狗视若不见。
林诗儿有点困惑,怎么这只大家伙不像别的狗一样到处嘘嘘留气味,也不见便便,难道它不需要排泄?这不科学啊。
王子是高傲的狼人,怎么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小便,最起码也得在周围没人也没有狗的森林里,或者是可以关上门的卫生间里才行。
走过一群肥婆和老太太跳广场舞的区域边缘,林诗儿担心爱犬会由于看到太多怪模怪样的人以及受到过于响亮的音乐刺激而情绪失控,伸出一只手搭在它的大脑袋上,轻轻抚摸,随即发现它很平静,显得若无其事,有一种奇妙的仿绅士风度。
一只藏獒在远处咆哮了几声,主人是一名有些傻气的壮汉,他咬牙切齿,使出浑身力量死死扯住狗绳,却被拖得往前移动。
据说智商很低的人才会在城市里养藏獒,看来这个可能是真的。
王子甚至都没出声,仍然保持着镇定的步伐往前走,正当林诗儿想带着它掉头离开时,藏獒看清楚了王子,不再吱声,而是趴到地上,浑身颤抖。
林诗儿小声嘀咕:“为什么它们都怕你。”
王子差点就用人类语言回答,最终还是觉得不妥,于是摇晃了几下大尾巴,哼哼了一下。
林诗儿:“我在络上发过几个帖子,问谁家有没有把一只大哈士奇遗失在紫溪山,回帖说自家丢失狗的倒是挺多,可是全都无法对上号,看来这年头不诚实的人遍地都是。”
王子用脑袋在她腿上蹭了几下,以示不愿意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