嘈杂的轱辘声将孟春添从昏迷中唤醒,他猛地起身,环顾四周,不知何时被带上了马车,身旁是正闭目养神的闫瑾,察觉到孟春添的异样,闫瑾缓缓地睁开眼眸,不急不缓地说道:“重新认识一下,小春天,我叫闫瑾,墨家钜子,是你的师父。”
“为什么我要非走不可,”孟春添多少有些伤感,离开了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如今也不知会飘荡何处,少年的愁绪最是难言,本是如沐春风的年纪为何非要成为那离乡的游子?“有些想掌柜他们了啊。”
闫瑾把手压在孟春添脑袋上,外表也不过二十几几的闫瑾与孟春添站在一起看起来更像是一对兄弟友人,“小春天,长大了,应该去看看外面的天地了不是吗?这里,可就是江湖了啊。”拿起酒壶痛饮一口,然后递给孟春添,“喏,先学会喝酒再说别的。”孟春添接过酒壶丝毫不示弱,学着闫瑾大口喝酒。
“咳咳咳,”酒香的醇厚再加上酒水的爽辣,让第一次喝酒的少年,第一次感到难堪。“真是难喝。”
“哈哈哈,喝酒不过三两事,少年失意多闲愁。如果连喝酒都不会,那就还是个毛头小子。”
“这么难喝,愿谁喝谁喝去,我反正不想再碰了,消受不起。”看着眼前的少年,闫瑾不禁想起,当初师父第一次让自己喝酒的时候,也是呛的不行,可是师父还是笑嘻嘻的给自己灌酒,没个正经样,自己也曾决心此生与酒不共存,可等到那个男人最后挡在自己身前的时候,那时候才知道酒水是如此美味,若是无闲愁,谁愿饮浊酒。可惜故人已经不在了,没法和他一醉方休了,真特么遗憾啊。
“师父?师父?”孟春添望向这个已经走神的公子哥,玉树临风形容他在合适不过了,只是形象从暮年变到青年,多少有些不适。“师父你今年多大了?”
闫瑾回过神来,“小春天啊,别看师父如此风流倜傥风度翩翩丰神俊朗,其实师父也是三十之数的人了呦,之所以看起来这么年轻,是因为咱墨家的一门功法。”
“这么神奇!”
闫瑾摇了摇头,“墨家心法,第一次使用时会保持现今容貌至死,这是代价,是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