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章节第一人称,算是一些主角自叙的前情提要吧,看不了第一人称的可直接跳到第一章。第一章开始是第三人称了,正式开启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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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作者脑子有泡吧!我上一次这么无语还是在上次。
终于把小说肝到了“全书完”,我关掉手机,心力交瘁地睡觉了。
忽然,一股浓郁的诡异味道袭来,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
啊……好黑,天还没亮。
这什么味儿啊?
外面的旅馆就是不干净,还网红旅馆呢,真是卫生堪忧。
勉强支起身子,几秒钟的功夫,我瞬间看清了周围的一切——
血……入眼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血!
地上,墙上,全都是飞溅的红色!
横七竖八倒下的孩子尸体,狰狞到血肉模糊的伤口……
四肢开始发凉发冷,我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险些站不住。
他们哪冒出来的?为什么我住的房间里会突然死了这么多人,而我却一点都不知道?
是什么人干的?凶手……会不会就在这个房间里?!
快速思考后,本能使我跑了出去,但跑出屋外我却发现外面居然成了一大片雪地,而我刚才出来的地方根本就不是我住的旅馆!
那是一座简朴的小房子,房顶上堆满了黄稗草,就像过去农村的那种,但是式样又不同,那门,那窗,是很明显的日式风格。
抬头,是明朗的皓月;低头,是锃亮的皮鞋鞋尖。
哎等等……皮鞋?!
我发现我居然不知为何穿了一身西装,再细细一看,不得了,手也不是我自己的手了!
这一切简直荒诞离奇,我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由于实在看不到更多,周围又一户人都没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只好忍着心理障碍又回到那房子,鬼鬼祟祟做好看到凶手随时开溜的准备,然后去一个房间里找了面镜子照了照。
黑暗中,我清晰地看到了我自己——蜷曲的黑发,猩红的竖瞳,还有这张帅到惨绝人寰的脸……
我豆,这人谁啊,怎么好像挺眼熟?!
什么情况,我怎么变成一个男的了,还有我这是来到了哪儿啊!!
原地傻站了好一阵,我终于想起来,我熬了几个大夜刚刚看完的小说里的段评里,有很多读者发了这人的图片。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那本小说里的大反派——鬼王·鬼舞辻无惨!
那本小说是一部动漫的同人小说,我并没有看过那部动漫。不过小说软件可以段评,有很多热心读者会在评论区附上一些图或者补充一些说明。
难道我是在做梦?
为了验证我的猜想,我用了小说里常见的一个自检法——
掐自己。
清晰强烈的痛感自手背传来,我又想起在梦里人也是闻不到气味的,而刚刚那血腥味可浓郁了。
现在很明显,我可能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穿越。
——我穿书了。
……
刚刚一直提防凶手的我简直就像一个小丑!
原来,凶手竟是我自己。
不过那也是原主干的事,不是我啊!希望死者不要怪罪到我头上,我可是妥妥五好青年,以前年年都被学校评为“文明小标兵”,还经常在手机上给退伍老兵捐款呢……
胡思乱想一通,心情终于轻松了起来。
就当是噩梦一场吧!只要回到现实,那一切都只是幻觉。
身为多年书虫,博览群书的我自然知晓,回到现实的方法,那就只有两条:要么完成任务,要么死。
“系统系统?”我对着空气喊了半天,却并没有等来脑海中的电子音。
好吧,看来没有系统。
那这么一来就只有第二条路了,好在鬼舞辻无惨这个人,哦不,这个鬼比较特殊——
他用刀剑杀不死,唯一能让他殒命的东西只有阳光。
还好还好,晒个太阳而已,不算太凶残。
路过“地狱现场”走到屋外,我坐在式阶上,静静地等待着旭日东升。
不知过了多久,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终于划破黑暗照耀到了我身上。
啊,那助我回到现实的神圣之光啊!
接下来,更多的阳光从山脚下倾泻而出,将整座雪山都照得无比透亮。
我闭上眼睛,静静享受着皮肤灼烧的痛感。
小说里写了,鬼舞辻无惨晒到太阳的话,五分钟内皮肤会泛红过敏,十分钟会起疹子和小水泡,到了十五分钟就会一命呜呼了。
不过根据小说的段评,动漫原着里似乎是一晒到就会死。可能是作者为了突出女主九条汐月的厉害,所以才故意改了吧。
啊……好不容易穿越一次,就这样回去了会不会有点可惜?
但是没有办法,我实在是不喜欢无惨。虽然书里他和九条汐月爱得死去活来骗了我不少眼泪,但却依旧掩盖不了他是个杀人如麻的十足烂人。
我,可不想当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