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四章 思绪(1 / 2)迷之森林——鸟首页

雨势渐大,很快又小了起来,天空灰得有点橙色,眦裂眼角也无法看清楚前面一毫米的距离。

他脱下雨衣,随手打了一个响指,手心中有些许汗珠,声音不大却振动整个杂木林。

“从前的事情就过去吧,也无法去改变,即便再糟糕的事情也只当是个过去无法改变的事实,忘记熟悉的面孔,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走出来的时候,他在心里这样想。

看书时,会随着书中的地点位置,产生一种感觉,那种感觉和期盼的心情,便是读下去的动力。

他在寻找,也厌倦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劳累感,叠加的疲惫,会快速进入自我反思行列,走的路是否正确,是否还是要坚持下去。

这些纷杂的东西,可以周身包围着自我,挥之不去越陷越深,也可以一气斩断,跳出各种误区,还原自我。

被生活压抑太久,也想反抗一次,他脱下雨衣,在地上跳跃了两下,准备冒着小雨跑步。

眼前空无一人,只有头顶赶路的麻雀,还有一片比较茂盛的杂木林,也能听到远处火车开过来的笛声,这些倦怠笨拙的日子,也会成为“为之一笑”的一环。

这里为什么会有几户人家,天空的雨何时停下,这一片杂木林又经历了多少个冬夏,其他人都在追求什么,此刻,任何一闪而过的问题,也在他的脑子里一闪而过,随着脚步落地,抛却脑后,身体也开始变得轻盈起来。

下午的时光,如果不躁动起来,很快就会随着一举一动流逝去,这是自己不希望感受到的。

何况又是下雨,躲在屋子里心里难免郁闷,刚睡醒的无力失落劲头明显,所以,跑步是很好的选择。

况且,屋子里的陈设本就旧,除了一幅竹林画,白色的墙壁也有点发黑,没有一点颜色图案,看着也有点郁闷。

只有自己的小书屋还行,光线最好,墙上也有些图画,十几平米的空间,都被书和各种东西占满,要论书的价值,自己也算是小有财富,不过是精神财富。

当初,选择这里居住下来,不只是因为这里有个小厨房,也是因为租金便宜,更主要的是安静,甚至随便一个地方都比那个三角地带舒服,这是一定的。

过去的事情,从哪里开始想起,大概五六岁的时候吃的小酸枣,随着奶奶的离开也很久没有见过了。

小学的时候,拿过运动会跑步第二名,除此之外,第一记忆槽里,也没有别的东西了,哦,似乎还有一个女孩的身影。

小学的时候,成绩也不算太笨,初中的时候,成绩还好一些,都没有明显的叛逆,中规中矩,没有任何成熟的想法。

到了高中以后,思想便像荷花开了,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叛逆的力量也在增加,有了梦想和远方,有了自己的小精神世界,便开始不愿意呆在这里,离开这里,出去走走,成了最大的敌人。

有的时候,甚至觉得回家太简单,要曲折一点才好,才有意思,随后的两年也全部实现了。

这样向往外面世界的冲动,很快就被鼠爸给压了下去,才安稳走到毕业的那一刻。

迈进大学的校门,已经有了成熟之气,同所有人一样,开始了大学生活,一开始,也会因为找不到目标而苦恼,不想如此了了就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