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斐瞧了瞧那蛋,还是热乎的,不知道从哪掏的。
森林里的鸟儿都很聪明,尤其是经常被掏窝的鸟,平安喜欢吃鸟蛋,经常缠着朝曦爬树去掏,一来二去附近的鸟都飞走了,亦或者将窝挪到更高的地方,几乎都到了树尖,朝曦好不容易才找到个稍矮的,瞧着可行便上去掏了个试试,还真让她掏着了。
“别看平安笨,其实它的智商有三四岁小孩那么高,你说一些简单的,让它摘个果子,接个水,它都能听懂。”其实平安还会生火,但是它讨厌火,除非必要,绝对不碰那玩意儿,即便知道烤出来的鱼更好吃,它也不碰,会是会,就是不肯。
除非朝曦给它带蜂蜜,利诱着它来。
临走前朝曦也叮嘱了一遍平安,先是夸了它一阵,等它得意的时候再委托给它任务,让它照顾好床上那人,她回来给带蜂蜜。
平安一听蜂蜜,眼都亮了,朝曦经常跟它在一起,教它说话,认东西,说什么它其实都懂,不过非常没耐心。
她刚指了个树,这厮便将树整个连根拔起,它力气大,任性,喜欢推树玩,被朝曦揍了一顿才安分下来,跟熊孩子似的,不打不老实。
朝曦都交代完,从自己珍藏的匣子里拿了几株草药。
她自己就是大夫,最喜欢的便是搜集各种珍惜草药,那匣子里一个隔板一种,保存良好,还有一颗五百年的人参,自己都舍不得吃,昨个儿揪了个须给沈斐吊命。
沈斐的伤太重,想好起来就跟她说的似的,最少也要花光她所有的积蓄,吃光她所有的珍惜草药,好舍不得……
这玩意儿就是她的执念,跟师傅喜欢美男一样,可以为了美男放弃一切,连她这个徒弟都能说丢就丢,嫌她累赘,从来不带她去见自己中意的美男。
人都有执念,师傅太喜欢美男,为了美男命都可以不要,朝曦太喜欢草药,为了草药也可以不要小命。
俩人的抽屉一打开,师傅的里面全是美男画像,朝曦的全是蟾蜍的皮,蜈蚣的干尸,剧毒的蛇胆酒,还有她最爱吃的蝎子和蜘蛛,每次瞧着瞧着都会流口水,并且十分想尝试一下万千毒物的一百零八种做法,也许……也许蜈蚣和蛇胆处理处理,也很好吃也说不定。
大自然就是这点好,食物取之不尽,在沈斐没来之前,朝曦每天的爱好就是捉些东西,回来烤烤吃,烤的不好吃炸着吃,炸着不好吃涮着吃,实在什么都不好吃,只能放弃。
自从沈斐来了之后,朝曦暗暗尝试油炸蛇胆的想法褪去,老老实实熬起了粥。
毕竟沈斐现在除了粥和药,什么都吃不下,他胃口还很小,只能喝半碗粥,鱼汤也喝不了多少,这么高的个子,饭量却像个千金小姐,难道好身材是这么饿出来的?
朝曦临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他一眼,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你好像已经两天没上过茅房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自己在河边躺了一天,朝曦接他回来,又是一天,正好两天。
“我这一走,最少晚上回不来,你又要憋一个白天,不如趁现在解决算了。”
很显然,沈斐没用,他是那么爱干净的人,自尊心也强,宁愿憋着,也不会用这个。
“那人为了活命,不得已跟师傅睡了一觉,解了蛊便翻脸不认人,将师傅给带走了。”
朝曦将花瓶放回原位,还未干的花儿重新插进去,“师傅为了保护我,给了我一些银子,让我自个儿找个山头生活,等她得了空,便过来找我。”
她闲不住,又去把床底下被沈斐翻乱的书整理整理。
“刚开始她真的过来看了我一回,我以为她是来带我走的,结果她只是告诉我,她移情别恋,爱上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摄政王,师傅喊他:“文竹,她叫那人文竹。”
沈文竹。
“真是巧啊,你们俩一个姓。”朝曦回头看他。
沈斐表情依旧,没有半分变化。
那双黑潭似的眼睛静静瞧着窗外,脑海里隐隐约约有些印象。
三年前,他去九弟的府上赴宴,恰好碰到一个女子,那女子身姿曼妙,杨柳细腰,长的也是花枝招展,大胆到了极点,一双媚瞳肆无忌惮的打量他,从头到脚,似乎要将他看出个窟窿似的,毫不避讳。
第一次见面,便在他的酒杯里下毒,下的还不是一般的毒,是非常难解的合欢毒,毒发时日日都要行房事,否则血爆而亡。
那酒快到嘴边,妖娆女子突然哎呀一声,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沈斐的酒也搁下没喝。
事后那女子又过来找他,说是后悔了,合欢毒太烈,改个温和点的……
“不提她了。”
朝曦将外头买的东西搬进来,长椅寻了个角落搁下,上面铺了一床被子,折身回去将这人打包抱起来。
昨天折腾来折腾去,还不熟,她做什么都会通知沈斐,比如给他擦澡,会是先告诉他,现在只管上手去抱,仿佛习惯了似的,直接连人带被子一起弄去一边。
因为突然,沈斐惊了一下,手里的书啪的一声掉在地上,本能抬了抬手臂,扶在朝曦肩上。
朝曦会心一笑,轻轻将人搁在长椅上。
昨天洗的衣裳早晨没干,还是潮湿的,所以朝曦走时没给他穿,沈斐又光了一天身子,那被子下不着寸缕,刚将人搁在长椅上,还没来得及整理,长腿露了出来。
朝曦拉了拉被子,将他一双长腿塞进去,边边角角尽数掖在腿下,又将另外两床被子展开,准备铺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