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进去,就看见这小子和王公子爆发了肢体冲突,双方扭打在一起,这小子正用脑袋击打王公子的拳头。”
诶!
徐长安瞪着所谓的证人,一口老血差点喷了出来。
“去尼玛,老子能用脑袋击打这王八蛋?”
证人两眼一翻:“或许你练的就是铁头功呢,哼,头就是你的凶器。”
???
公堂大门外,被红色木栅隔开的一众吃瓜看客,“轰”地爆发出一阵嘈杂而欢乐的笑声。
......
长安府,万年县县衙公堂。
徐长安下意识地打量了一遍自己周遭的环境。
这是一个开间极大的堂屋,阳光从敞开的大门涌进来,将堂内分成明暗交接的两个部分,明处固然令人心情愉悦,暗处却带着某种不言而喻的威严与深沉。
硬山卷棚顶,白墙灰瓦,青砖地面。
大堂正前方,高悬着“明镜高悬”的匾额,匾额的下方,是一幅“红日出东海”的背景壁画,
仙鹤朝日,海水清净。
壁画前,摆放着一张厚重无比的红木大案、案上除了文房四宝,还有一盏茶,一支朱笔、一支墨笔,四个签筒。
签筒的筒身分别写着“执”,“法”,“严”,“明”四字,筒内各插着一大把尺长的竹签。
竹签又被分作本色,黑头,白头和红头四种颜色。
这东西叫做“火签”,前世影视剧中,每当官老爷喝令拿人和打屁股,都会杀气腾腾地掷下它们。
此时,一位年约四旬的绿衣官员,端着身架坐在大案后面,一副声色不动稳如老狗的样子。
拄着刑棍的衙役泥塑般肃立两边。
空气中似乎弥散着一股肃杀之气......
好魔幻的样子!
徐长安忍不住在心中轻轻吐了口气,眼前这个戏剧性的场景,还是让他懵了一下,想笑,却又笑不出来。
他的对面,隐隐索索站着几名同自己相仿的少年。
在他们身旁,一名脑袋包得像粽子一般的家伙,半靠在躺椅上,只露出一双眼睛,怒视着自己。
此时高居大案后的周县令,想笑,同样也笑不出来。
他左手端起茶盏的托碟,右手的茶盖在茶水里轻刮几下,吹吹气,将茶碗送到嘴边,抿上一小口,脸上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心头却有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
这一大清早,他都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早茶,前堂的鼓声,便一阵急过一阵地响了起来。
满心恼怒的来到大堂,刚一落座,身边的师爷已将一纸诉状,飞快地递了上来。
他的脑袋立马就大了起来。
原告是户部侍郎王廉的独子王庸。
被告徐长安。
现场证人唐正,吴子建,孙权。
事发于今晨卯时末刻时分,平康坊与崇仁坊之间的十字大街上。
所告之事,乃是被告徐长安寻衅滋事在先,无故殴打原告王庸,致其鼻骨折裂,后脑肿胀,全身多处损伤,多次出现休克,幻听,惊厥......等症状。
原告请求简直不要太简单。
要判被告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折旧......精神损失费,合计白银三千两。
并依律治其重罪!
又是平康坊?
这个长安城最有名的销金之窟,纨绔子弟荟萃之地,自他上任以来,就从未消停过,特别是一帮子半大少年,几乎就成了他这地儿的常客。
争风吃醋,打架斗殴......
这样的案子实在是太多太多。
轻车熟路,以至于这些身出名门的家伙,连讼师都懒得请了,直接就将战场搬到了公堂。
一个个那是赤膊上阵,舌生莲花,口吐芬芳......
难怪圣人有云: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可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周县令叹了口气,心里却是极快地盘算开来:若是换做其他寻常百姓,这样的案子,判决可以说是简单至极。
不就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事儿么?
但此案的关节之处,却不在案件本身,而在原告被告双方的身份上。
因为他们的身份就不是寻常百姓。
权势滔天的侍郎大人公子自不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