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多的官方人员进来到这个城市里的阴暗死角。
抢劫犯被医务人员抬走了。
许多勘察现场的警察一看就知道伤的太重了,有可能会死,那就必须走该有的程序了。
“这次的事件不小,我们必须把你扣下带回。”
没带手铐但警务人员如此要求,顺便看向老板娘道:“你也不能走,麻烦跟回去做一下记录。”
……
被带回警务所的时候,天色已经茶黑。
他们吃饭的吃饭,说话的说话,办事的办事,显得一团乱麻。
小马不能自由行动但老板娘可以,她出去了一下,回来的时候带了个盒饭来给小马:“赶紧吃了吧。也不知道他们搞什么,耽搁时间,现在都还留着不能走。”
小马道:“估计人伤的有点重,这种事警务所一般不处理,等其他部门的人来业务指导。”
“有啥好指导的,正当防卫。那种人死了活该,多死点世界就清静了。”老板娘思维简单的样子。
小马则在心理捉急:他要是死了那我也药丸了。
间或最早到达现场的那警察把老板娘叫了过去,询问了些东西。
至于其他的还是没人管,现场仍旧人员嘈杂,导致小马连坐的地方也没有。于是就找了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靠在水机旁边开始吃饭。
有一个有点级别的警察走过来倒水时,脾气很不好显得很轻浮,“让开让开让开!”
小马倒是让开了两步,却又道:“你只说一遍不可以啊?难道这是很重要的事要说三遍?”
“你……”这警察满脸不耐烦的样子瞪着马为民。
然而马为民喜欢练眼神,脾气一来也就果断和他对视着。
对视了一下,这个警察脸上又闪过一丝怒意,却没说话了,接完水后就走开了。起初他以为这人穿的皱巴巴的是来办暂住证的闲杂人员,但仔细看了一下又不是,还穿的很得体,很帅很有气质。
于是这个中年警察走过一边,叫过了另外一个小女警,指着小马这边交头接耳几句,像是在了解情况。
小马也就没心没肺的,不多管了,一但不以自己意志为转移,也解决不了的问题,就由他去吧。
那个警察走开之后,老板娘走了过来以土著的姿态道:“那是祖题名,很讨厌的一人,是这个警务所的副所长。他在这地方待了好多年,口碑很差,不论来办什么事的人只要遇到他,最难说话的一个,一点小事他能给你整成跑马拉松。不过私下里传言这人有靠山有办法。所以就算对他投诉也没人处理。”
小马也认为,这种事如果遇到棒槌不作为就真会很麻烦。这事原本就敏感又复杂,不需要祖题名是坏人,只要他本着不太好的官僚德行和稀泥两下,基本就药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