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还有一个名字,长歌。
乃天子居所。
长歌是整个大熙王朝最为繁华喧嚣之地,没有之一。
三人组皆因各种原由,来过长歌,亲眼见识过这座集天下英才于一地的大城,倒是也不甚陌生。
入了城,方多病轻车熟路带路,指着一座酒楼道:“这里便是皇城最有名气的酒楼之一,盛景楼,取自一位大臣赞鉴,盛世太平,玉景笙箫。”
所谓赞鉴,也就是惯会说巧话的朝廷大臣,专门说给大熙帝听的吉祥话。
没什么深意,听听也就罢了。
当朝天子,最喜欢这类没有什么实质官职的臣子。
不仅能说,敢说,还说的贼好听。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当朝天子也不例外。
笛飞声眼里闪过一抹讥讽,他对当朝天子,也颇为看不上眼。
粉饰太平罢了。
还真以为如今的这个世道,是太平盛世。
真能往脸上贴金。
李莲花则面色平静,这几年,他以江湖游医的身份,游历天下,见过太多曾经的李相夷看不到的一面,早已对这个千疮百孔的世道,心生失望。
只不过他当时,深受碧茶之毒影响,武功近乎全失,能为那些人做的事情也有限。
如今既然他已恢复,且更上一层楼,日后便可以为他们做的更多。
阿兄的计划,从某个方面来讲,倒是与他不谋而合。
几人在外城闲逛一阵,凑合着吃了顿酒菜,便继续往内城走去。
原本方多病提议到那盛景楼一探究竟,看看这数年过去了,皇城这边的酒菜有没有什么长进,比之李莲蓬那厮做的饭菜,差距多少。
可惜,被李莲花摇头拒绝了。
“太费银子了,咱们此行只带了六百两,如今还剩不到四百两,据说那盛景楼一碗普通的黄酒,都要三十两银子的天价,明显宰客,咱们不必去当那冤大头,平白给人送银子。”
这是李莲花的原话,方多病只能做罢。
他也就是好奇,锦衣玉食的日子,他早已过够,这一年多以来,跟着李莲蓬他们,已然习惯。
既然掌握着钱袋子的李莲花不愿花这份银子,他也只能如此。
随着他们三人步入内城,天光逐渐暗淡。
来到一家客栈门外,方多病挑眉看向李莲花,道:
“这下总不能再省银子了吧?”
李莲花笑道:“自然。”
笛飞声双臂环抱,嘲笑道:“方多病,你怎么不去找你父亲?”
方尚书年初七便已从扬州返回了长歌,他是一朝尚书,位高权重,不能长久离京。
或者说,是在不曾得到皇帝调令的情况之下,都不能轻易离开了皇城。
不过,当朝天子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身为朝廷大员,一般人又不敢轻易得罪,便默认了这一行迹。
到了每年重要得节日,一些朝廷官员会换上便服,暗中返乡,与远在老家的亲朋好友相聚,大熙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方尚书便是如此,赶在初一,从皇城带一众侍卫离开,赶赴扬州,与在扬州城的何堂主以及方少主团聚。
初七,又从扬州出发,不远千里,返回到皇城之内。
如今又临近年关,按理来算,方尚书又快要前往扬州与家人团聚了。
因为何堂主依旧在扬州经营生意,不曾离开。
这一年天下发生了诸多变化,可大熙,表面上看还是和往年没什么不同。
依旧是太平盛世,百姓安居乐业。
只有江湖上暗潮涌动,只待某一刻爆发,将整个粉饰出来的大熙盛世,背光的一面,暴露出来。
“这位少侠,我看你眉宇间有一层黑气笼罩,近日恐有血光之灾啊!”
“滚,臭算命的,会不会说话?”
“本公子先让你有血光之灾!”
“唉,别动手别动手……”
方多病颇有兴致的看着街角发生的这一幕,转头对李莲花道:“要不要帮帮那名可怜的算命先生?”
出乎方多病的意料,原本他只是一句玩笑之语,没成想李莲花竟然真的赞同了他的建议,
“既然看到了,能帮一把就帮一把,这位老先生年纪不小了,经不起这么折腾。”
方多病:“……李莲花,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