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战的三人只听得阮猎爆吼一声,残影闪过,再看时阮猎已经到了陈百经背上。
瘦小精悍的阮猎死死将陈百经抱住,嘴巴张大到了极致,那一口微黄的牙齿朝着陈百经脖子上咬去。
手脚困锁敌人,张口就咬。
三人中,除了香楠爵士,谁见过这种打法!
这已经不是武术技巧,而是生物厮杀。
即便只是在旁边观战,史密夫亦察觉到那种杀意,仿佛自己不是在文明、尊贵的香港总督府,而是处于野蛮的丛林里,那扑杀撕咬的阮猎,并非人类,而是一头孤狼。
凶恶残忍。
“百经!”
史密夫心头一颤,忍不住低声叫道。
“百经大意了!”他心想。
弥敦爵士亦是震惊,但他并不关心陈百经的死活,只单纯被阮猎的野性震慑。
就在众人各怀心思,瞪大眼睛去看时,场中的陈百经终于动了。
陈百经缩起脖子,肩膀运力,先是下沉,然后猛地弹起,直接打在了阮猎的下巴上。
“咔嚓!”
一声脆响,接着就是阮猎的哀嚎。
懒熊睡树!
以肩背为武器,锤打对手。
阮猎来不及躲避,挨了这一下,只觉上下牙相撞,满口的牙几乎都要碎了。
他目光越发凶狠,知道自己是上了陈百经的当,却没有弃了撕咬的念头。
他挂在陈百经身上,原是锁死了陈百经的双手,这时,他选择以伤换伤的打法,松开陈百经的双手,解放自己的手,去抓陈百经的眼睛。
扣眼珠。
阮猎才没有什么留手一说,对他而言,战斗,只有胜利或者死亡。
野外的捕食者没有专门攻击眼睛的手段,但他接受了人类的武技,自然知道这也是击杀对手的手段之一。
任你武功再怎么高强,总不能将眼睛也练到不惧伤害的地步!
一旦废了眼睛,再厉害的人,也只是没牙的老虎。
阮猎的手才动,陈百经便觉得眼睛刺痛得厉害,这种身体本能的直觉一旦被激发,往往可以提前察觉到对方的攻击目标。
他抬起左手,刚刚护住了双眼,就感到了一阵疼痛。
手背上的骨头像是被一把剪刀扎中,刺痛无比。
他心头一凛:这个阮猎的打法果然是不折手段,倒是不该被他近身。
阮猎左手本来是要扣他的眼珠子,被陈百经挡住后,他并不意外,而是直接用手抓着陈百经的左手,再次张口,朝着陈百经脖子咬去。
眼看着又要咬中陈百经的颈部,阮猎突然升起一种不安:
“陈百经的右手,在做什么?”
这个念头刚刚发生,他胯下一痛,只觉自己的命根子被一双铁手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