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咚!”
一声清晰的吞咽声传进了耳朵,马俊阳忍不住回头一看,就看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买东西回来了的李承展正站在他身后,一双眼睛紧紧盯着桌的那几盘卤猪蹄,喉结正不争气地下蠕动着。
看着李承展这副模样,马俊阳也忍不住偷偷咽了下口水,又瞄了一眼站在一旁的林羽。
林羽见众人都是这副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挥了挥手说道:“都还等什么?既然做好了,就赶紧开吃吧,都这么晚了,吃饱了早点回去休息,明天还有得忙呢!
“开吃开吃!我要这盘大的!
林羽这边才刚说完,只见李承展已经以闪电般的速度绕过了马俊阳,直接扑向了桌那盆看起来好像比较多一块的卤猪蹄。
不管三七二十一,李承展就抱着盘子就跑到一边,连筷子也不用,直接用手拿起一块猪蹄就往嘴里送。
狠狠地一口咬下去,李承展只觉得这卤猪蹄都是连皮带骨的,基本没有什么肥肉,吃起来香软劲道,软糯可口,没有一丝油腻的感觉,反而感觉很清爽,那种味道美的无法形容,这绝对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卤猪蹄,没有之一。
呜!猪蹄又香又糯,好吃有嚼劲,太爽了!
李承展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就再也顾不说话了,埋头就继续大吃了起来。
看到李承展这一副狼吞虎咽的模样,马俊阳也忍不住了。
他本来就是个大吃货,之所以愿意留在林记美食里打工,为的不就是这一刻吗?
“老板,那我就不客气了,先开动了!
说着,他也拿起一盘卤猪蹄,就坐到一旁开动起来。
马俊阳虽然也馋,但他可不是李承展那样的急性子,也相对讲究许多,自然不会直接拿手去抓来吃。
他拿了一个干净杯子,先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喝了一小口润了润喉咙,但也没有用筷子,而是带手套,也是拿起猪蹄就直接啃。
猪蹄一入口,软糯鲜香,Q弹劲道,肥而不腻。
咀嚼的过程中,香气四溢,胶棉而不沾牙,真正达到了入口即化的境界!
在加猪蹄丰富的胶质和蹄筋的结合,入口的口感把筋、骨、肉的错综复杂,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口猪蹄吃在嘴里,仿佛五脏六腑都舒坦了,这感觉,简直是太幸福了!
在这一刻,马俊阳觉得,自己之前决定留在这里的想法实在是太正确了,要不然,他哪儿去吃这么美味的卤猪蹄?
这可比生煎包和皮蛋瘦肉粥都要好吃多了!
他一口猪蹄一口啤酒,越吃越香,最后还是觉得一次性手套太碍事了,干脆把手套一脱,学着李承展那样,伸手捞起一个猪蹄,咬下一大块肉,大嚼了几下,又端起杯子一口喝干了杯中酒。
唔,这特么才叫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啊!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