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
奥利凡德突然大叫一声出现,又把佩妮和弗农吓了一跳,手里拿着一本破旧的羊皮纸笔记本。
奥利凡德翻开笔记本:
“让我看看,这本笔记是我的一位先祖写的,这上面写着这根魔杖的由来。”
“这根魔杖是我的先祖刚迁来英国不久制作的,上面写着,这根魔杖是他对一根强大无比的魔杖的挑战。”
“传说中,那根魔杖是死神用在河边的接骨木制作而成,最后送给了佩弗利尔三兄弟的老大,那是世界上最完美、最强大的魔杖!”
奥利凡德一脸着迷地说:
“我的祖先听说了这个传说了以后,就想试试可不可以做出一根不逊色于那根魔杖的魔杖。
最后,他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棵据说是生长了百年的接骨木,也就是现在的这根魔杖材质。
一般来说,我们欧洲的接骨木最高能成长到34英尺左右,直径半英寸,但是先祖找到的那棵接骨木足足有40英尺!直径2英寸!”
也就是说这棵接骨木大概有12米高,直径约5厘米多一点。
奥利凡德惊叹地说道,然后看着被达力像是拄拐杖一样拄在地上的魔杖,抽了抽眼角,继续说:
“后来,我的先祖找了各种各样珍稀的材料作为魔杖的杖芯,但还是失败了,经历了多次失败,直到他获得了这本笔记里写的,据说是来自彼世的凤凰的尾羽,终于制作成功!”
奥利凡德捧着笔记,一脸狂热。
“但可惜的是,这无数年来没有一个人能获得这根魔杖的认可,最终在时间的流逝中被我的某一位先祖遗忘在角落。”
奥利凡德遗憾的摇了摇头,然后转头看向达力:
“不过还好,它遇到了你,我相信,它在你手中绝对能大放光彩,拥有不凡的一生!”
“确实,我很喜欢它,它现在就好像是我的手足一样,与我不可分割。”
达力说着,爱惜地抚摸着手里的魔杖,然后挥舞起魔杖,只是,因为魔杖实在谁太长了,看起来有点反倒像是在耍什么棍法……
奥利凡德有点看不下去本来是一根用来优雅地施法的魔杖先是被用来当拐杖,现在又被当成棍子来耍,连忙说道:
“因为这根魔杖耗费了很多珍稀的材料和心血,所以会比一般的魔杖更贵。”
“多少?你说个数。”达力收回魔杖,拄在地上,看得奥利凡德眼皮又跳了跳。
“24金加隆。”奥利凡德笑眯眯地说。
“好的,可以,妈妈,付钱吧。”达力挑了挑眉,对佩妮说道。
虽然奇怪为什么不是7金加隆,但是自己又不是缺那点钱,也就无所谓。
付完钱后,奥利凡德满脸笑容地送达力他们出去,用奥利凡德的话来说,为一根强大的魔杖找到它的主人,这是最令他开心的事。
不过佩妮和弗农严重怀疑他是因为高价卖出去一根在角落里积灰的魔杖而高兴。
来到他们刚刚进入对角巷的入口旁,等着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