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可儿拒绝了宋昊的提议。
而宋昊这次获得的奖励,是电脑技术精通。
“都已经快半个月了,你们警局一直没案子的吗?”路小星觉得自己都快罗圈腿了,也不知道宋昊最近怎么这么闲。
其实宋昊也举得挺奇怪的,这次竟然这么久了,都没有新的案子发生。
说实在的,他每天吃鲍鱼也吃腻了。
宋昊摇头道:“我也不是太清楚。”
在她白皙的丰臀上拍了拍,路小星翻过身,趴在了枕头上。
……
隔天。
宋昊一到警局,就被萨莎叫进了办公室。
有案子?
但他朝小雄他们看过去,他们却都摇了摇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嗯?
等宋昊进了办公室,萨莎说道:“这是一桩一年前的旧案,一对男女殉情自杀,警方也以自杀结案了。”
“但我认识其中的女生,我知道她以她的性格,是不可能自杀的,这件案子一定有问题。”
好家伙,宋昊直呼好家伙。
真的是太闲了,她竟然找了这么个案子来查。
“你知道的,仅凭你不相信她是自杀的,局长不可能同意翻案的。”宋昊说道。
萨莎点头道:“我明白。”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说服她的宋昊还没来及高兴,就听她说道:“所以我们暗中偷偷调查。”
“……”
好吧,宋昊算是看出来了,她是铁了心要查这件案子了。
宋昊无奈道:“你有计划了吗?”
“有一点,所以找你进来商量一下。”
说着,她把案子的卷宗放在了宋昊面前。
让宋昊没想到的是,一起殉情的两个人,其中一个竟然是外国人,名叫约翰,死的时候二十五岁。女的叫蓝恩美,是暹罗人,二十二岁。
一年前两人同时死在一间出租屋里。
卷宗上写,两人先吃了安眠药,之后,约翰用领带勒死了蓝恩美,自己也在门口的树上上吊自杀了。
并且约翰还留下了遗书,证明是自杀。
尸检报告也证明,现场没有其他人的痕迹,证实了他们是自杀。因此警方最终以殉情自杀结案了。
看完报告的宋昊朝萨莎道:“你觉得哪里有问题?”
“除了我说的,我不相信阿美会自杀,还因为我们知道阿美确实有个男友,不过对方是有夫之妇,并不是这个叫约翰的外国人。”
萨莎说道:“所以她不可能会和什么外国人殉情的。”
“这些你当时没和警方说?”
“说了,不过没什么用。因为当时有目击证人,确实发现小美去找过约翰。”萨莎摇头道。
一句说完后,萨莎说道:“所以这也是我们调查的突破口,只要能证明阿美和约翰不是情侣,那么他们自然也就没有殉情的可能。”
宋昊点点头,问道:“我去找大雄他们帮忙?”
“你去问一声吧,他们要是还有事就算了,毕竟不一定能翻案,很有可能白忙活一场。”萨莎说道。
“好,我知道了。”
也就是说不强求,不过宋昊因为和她关系,是肯定避免不了了。
走到外面之后,宋昊把大概情况说了一遍。
“查,当然要查,闲了这么久,终于有点事可以做了。”
“就是,而且这案子一定就很有意思。”
“……”
他们说话的时候,宋昊也收到了系统提示,新的案子开启了。
这…还真是桩谋杀案?
现在任务发了,他就算不想查也不可能了。
“既然如此,那大家就分头调查吧,分别查清楚约翰和蓝恩美。”
“没问题。”
蓝恩美家。
大雄和阿南第一次到的时候,只是提到蓝恩美的名字,就被他父亲赶了出来,就连表明警员的身份都没用。
对方说觉得他有问题就抓他好了。
把大雄他们弄的灰头土脸,但两人看到蓝家的小儿子,似乎有什么话想说。所以到车上后,两人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在看到蓝父出门后,大雄再次上门。
“阿南,你在楼下看着,如果蓝父回来我还没下来,你想办法和他纠缠一会儿,拖延时间。”大雄朝阿南叮嘱道。
“知道了,英哥。”
大雄再次到了蓝家。
开门的是蓝恩美的弟弟。
“警官,你们连续两次过来,还是问我姐姐的事,是怀疑她的死有问题吗?”蓝恩美弟弟好奇道。
听到他的话,大雄看向他道:“你怎么这么说?”
“因为我相信我姐姐,是不会自杀的。”
“你知道多少有关你姐姐的事?”
蓝恩美弟弟道:“我虽然对姐姐的事了解的不多,但是我很了解姐姐的为人,她想得到的一定会努力去争取,不会轻易放弃,也不会手点挫折就要生要死的。”
“那你知不知道你姐姐认识一个叫约翰的外国人?”大雄想了想问道。
蓝恩美弟弟摇头道:“不知道,姐姐从没跟我说过,认识什么外国人。不过姐姐收集了很多有关蝴蝶的杂志,就放在抽屉里,都被我藏起来了,爸爸不知道。”
“这些对你们查案有帮助吗?”
大雄说道:“有没有用,要等回去调查过才知道。”
蓝恩美弟弟起身去拿书了。
等他将一袋子杂志拎过来的后,他看向大雄道:“警官,如果查到什么线索,可以告诉我一声吗?我想向爸爸证明,姐姐不是外面那些人传的那样。”
一个妙龄女子,和一个外国人一起殉情自杀,可想而知,街坊四邻什么话都能传的出来了。也就难怪蓝父现在不愿意提起女儿。
大雄点头道:“好,如果调查有什么结果,我一定第一时间通知你,要是你想到什么线索,也可以随时和我联系。”
小雄和阿媚这边,则到了度假屋附近。
卷宗上显示,约翰和蓝恩美,就是在这附近殉情自杀的。和蓝恩美不同,约翰在新曼没有亲人,所以他们只能过来调查。
“阿媚,那边有间小店,我们去喝点东西,顺便找老板问问话吧。”小雄提议道。
喝东西当然是其次的,套话才是目的。
阿媚点头道:“好啊,坐了这么久的车,确实有点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