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就在坐下那一下,刘禅看到这青年身上穿的衣服,乃是益州治下,属于县尉一类的衣甲!
之前因为太破烂了,加上被血污侵染,刘禅看不太清楚,如今靠近了些,他这才看出来,不由对此人有了意思。
刚刚这青年抽出佩刀的时候,刘禅就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杀意,即便是久经沙场的人,恐怕也凝聚不了这种杀意。
“敢问兄弟是哪里人?看兄弟的样子,似乎遇到麻烦,逃难出来的?!”刘禅自来熟似的聊起来。
只不过这一次,对方压根就搭理他。
刘禅回忆了好半天,也猜不透“伯岐”会是什么人物,最后肚子咕咕叫个不停,也只能将自己的目光收回来,两眼冒光的盯着那只鸡。
而一旁的简雍见状,却是摇头失笑,这侄子什么性子,他最清楚不过,看他吃瘪的样子,那感觉也是蛮好的。
不过这会儿他要是不开口也实在说不过去,而且,他也挺喜欢这个年轻人的。
猛士!
这是简雍对‘伯岐’的第一印象,这绝对是一位猛士!
“你的伤口若是不及时处理,只怕很快会死的,而且,即便就是治好了,也会落下病根!”简雍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瓶子。
“这是老夫多年行走天下必备的救命良药,是上好的金疮药,撒一点在你的伤口上,再用布包裹起来,命肯定是能保下了。”
简雍说着,将小瓶子递给青年,同时再次端详起手中的书简,也不管这家伙到底听不听话。
那男人看着手中的金疮药,眼里有着一股犹豫,他最近伤口十分的不舒服,他知道若是不及时处理的确会出事,可现在荒郊野外的,他也不好重新包扎,要是他们对烟儿起了歹心,自己也不能立刻出手。
就在他犹豫不决时,他手中的金疮药已经被那女子一把抢夺了过去,“转过去,我给你上药!”
看着女人满脸的严肃,他呆呆的点了点头,从小到大,他从没拒绝过这个女人。
将已经染红鲜血的棉布取下来,露出一道道狰狞的伤口,女人忍不住流下了热泪,一副十分心疼的模样。
就在她专心包扎时,刘禅三人看着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好狠辣的女子!”刘禅见状,忍不住咂舌。
“这是个真汉子,厉害,厉害!”张苞看着那伤口,还有面不改色的男人,心里不由升起敬佩之情。
他们这般吃惊的原因,实在是那女人包扎的手法太粗矿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