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葱爆海参,未央随手捞起一条三尺鲷鱼,而且还是最名贵的银鲷,身体细长,两侧为灿烂的银白色,略带粉红,胸鳍、臀鳍、尾鳍均为粉红色。
大补之物啊,未央看的直流口水,寻常银鲷能长个两三斤,长有半尺最多了,但是这条银鲷竟然长三尺,这绝对是因为大宋人不懂这银鲷的珍贵的缘故。
未央也不客气,指挥一个厨子,也是唯一的厨子,其他的都让李掌柜赶走了。
厨子把银鲷去鳞,去内脏,按照未央的指挥,把鱼肉片成一片片,不得不说,厨子的刀工很是出色,每一片大小相当,尤其是薄如蝉翼,看着就很有食欲。
随手拿起一根大萝卜,指挥厨子雕刻成一只孔雀首的模样,有指挥厨子切了一些香菜之类的配菜,未央便亲自出手,厨房是有冰的,直接切了一个大致的模样,找了个巨大的盘子,把孔雀首放在最中间,鲷鱼肉一片片的摆好,初时还不好看,但是待未央完成整个鲷鱼刺身,旁边的三个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菜?这特么简直就是艺术品。
孔雀为首,坚冰为腹,一片片鱼肉组成孔雀羽翼,美轮美奂,让人不忍下手。
两盘菜完成,未央还未过瘾,直接切了一块五花肉,翻出一大堆香料,什么胡椒八角之类的,把五花肉洗净,切成麻将块大小,锅烧热放火麻油,爆香姜片大蒜花椒八角,倒入五花肉翻炒至两面微焦,加入料酒或者白酒、酱油,最让未央惊喜的是厨房竟然还有一些白糖,虽然不纯,但是做红烧肉足够了,哪还有什么好说的?加糖,待变成糖色时放入肉块,加水适量,用酱油、精盐、白糖、葱片、姜片、八角、香叶调味,改小火焖,不大会,一盘红烧肉新鲜出炉。
未央得意洋洋的看着惊呆了的围观群众,心中暗道,好在小爷也是老餮一枚,这些东西,对咱也是小手段。
大大方方的指着三样在被人眼中堪称绝品的菜肴,未央笑吟吟的道:“试试吧?别说咱骗人,若说吃,你们这辈子都比不上我.....”
厨子首先夹起一块红烧肉,作为一个厨子,他是最有发言权的,而且同行相轻,他身为风雅阁大厨,本就对东家找一个小孩子来厨房有点不满,不过看人家的做菜方式,真是惊呆了他,所以他决定试一试,无论好吃不好吃,都说不好吃。
红烧肉入口即化,香甜松软,厨子差点把舌头都咬了下来,一口红烧肉入口,他满脸泪痕,原来做菜可以这样做,贱肉也能做出美味佳肴。
说实话,未央对这盘红烧肉不是很满意的,很简单,因为这猪没有阉割过,无论怎么做,总会有点膻味,只是未央用香料掩盖了猪肉的膻味,虽然还有一些,已经无伤大雅。
噗通!
厨子直接跪在了地上,抱住未央的大腿,嚎叫道:“师傅啊师傅,徒儿可找到您老人家了。”
未央身躯一晃,差点被厨子把腿掰折了,他毕竟身体不好,虽然恢复了一些,离健康还差的远,一顿饭做下来,已经消耗了大部分精力。
未洵与李掌柜顾不得未央,急吼吼的夹了一筷子红烧肉,顿时满口的肉香入口,表现比厨子好了一些,只是没跪地拜师,但是看那样子,也是恨不得把未央吞下去一般。
两人试了试鲷鱼刺身与葱爆海参,顿时味蕾被一种幸福的滋味填满了,有这三种菜品,风雅阁若是不能重新崛起,李掌柜觉得自己的智商可以拿去喂狗了。
“起来!”未央不停的抖着腿,身躯摇晃,他怪叫连连道:“你再这样,我可就报官了,大哥、李掌柜,你们也不管管,不知道我身体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