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请一个大明星做自己的伴娘,而且还是别人花多少钱都请不动的那种,洛夕瑶也算是整个神州独一份了,而且洛诗涵的怀里,还抱着她和王明溪的孩子。
身穿洁白的婚纱,双手搂着王明溪的右臂,跟他缓步走在婚姻殿堂的红毯上,洛夕瑶觉得自己在这一刻,绝对称得上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至于说王明溪的伴郎,这可着实有点尴尬。
回过头来,仔细的想一想,王明溪貌似真的没有什么男性朋友尚未结婚。
从小到大生活在洛家,他的男性朋友本来就很少,而后期在部队里面认识的那些战友,绝大多数人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要知道那可是特种大队,能够进入特种大队的士兵,哪个不是经验丰富,又有几个毛头小子入伍没到两年,就能凭借自身天赋入选神州利剑特种大队?
最后,还是尹萱喊来了她的表弟,临时充当王明溪的伴郎。
没错,她的这个表弟,也就是当初在那场同学聚会上,被洛夕瑶好一顿打脸的某公司高管。
说起来,也不单纯是因为尹萱喊他,这个人才愿意当王明溪的伴郎,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尹萱的这个表弟想要看看,王明溪的身上到底有着怎么样的魅力,能把他表姐迷的神魂颠倒,甚至明知道对方身边的女人不止一个,还心甘情愿和这个人在一起。
“世事难料,没想到我有一天会成为你的伴郎,而你身边的新娘不是我表姐,最重要的是喊我来当伴郎的人,竟然是我表姐。”
聊起这些,尹萱的这个表弟也是哭笑不得。
王明溪能说什么,他也很尴尬啊。
尹萱的表弟,这算是尹萱的家里人了。
“不过,在确认了你的身世,以及从表姐那里听说,你为了身边的人,愿意执行那么危险的任务,我倒是明白了,我那个争强好胜的表姐怎么会相中你。”
随即,尹萱的表弟面露微笑道。
作为一个男人,尹萱的表弟当然明白,王明溪活成了这世界上,每个女人心目中的英雄,以及每个男人梦想中的样子。
想要再找出一个能够和王明溪比肩的对象,那基本没有半点可能。
首先,不排除有这样觉悟的人,但又有几个人具备王明溪这样的家境,以及和他相同的机会呢?
其次,王明溪毕业于一所名校,得益于他的几位姐姐们多才多艺,他无论是在企业的管理上,还是在演绎歌舞方面,又或是刑侦破桉和军事素养,都有着远超常人的水平。
不得不说,尹萱的表弟很羡慕王明溪,也很佩服眼前的青年。
婚礼进行的十分顺利,而根据神州特有的风俗习惯,婚礼结束以后,大家肯定是要找个地方搓一顿的。
洛家定的地方铁定不会差,外面已经有几十辆车子等在门口,接上在场的人,车队浩浩荡荡的驶向本市最高档的一家五星品牌酒店。
今天,这家酒店不营业,专门就为了王明溪和洛夕瑶的婚礼而做准备。
与其说酒店不营业,是被洛家包下来了,倒不如说是作为洛家集团产业之一,董事长洛天骄放话了,所以酒店才没有营业。
来到酒店,众人落座,推杯换盏之间,王明溪带着洛夕瑶来到了吴凤霞所在的桌旁。
“妈......”
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叫了,可洛夕瑶这一声妈喊出来,吴凤霞的脸上还是挂满了笑。
“哎,看着你们两个结婚,我这当妈的也就放心了。”
要说在洛家五姐妹里面,吴凤霞最喜欢谁,那必然是洛夕瑶了。
这倒也不是说她不喜欢别的女孩,只是和洛夕瑶见的最多,这个女孩在她面前又乖巧懂事,哄的她心花怒放,所以吴凤霞对洛夕瑶有一种无形的亲近感。
把手伸进兜里,吴凤霞取出了一条金锁。
“夕瑶啊,这是当年明溪带过的长命锁,我一直保存着,听说你们的孩子都出生了,我就找金店重新打了一下,现在我把它送给你们,希望能带在我的孙女身上。”
郑重其事的把长命锁塞进洛夕瑶手里,吴凤霞轻轻的拍了拍她的手。
洛夕瑶当然不差钱,可这长命锁的意义,对她和孩子来说,却是重如泰山。
而且单讲这长命锁的重量,没有个万八千块钱也绝对下不来,作为一个婆婆送给儿媳妇的礼物,不管儿媳妇的家境如何,都已经是足够贵重的了。
“对了,我也给孩子准备了一份礼物。”
一旁的洛诗涵也连忙取出一个小锦盒,打开那个锦盒,里面赫然装着一个金灿灿的小脚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