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一个连自己的命都不在意的家伙,是最让人恐惧的。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哪怕你要杀了他,他都不会在意,反而会很开心一命换一命。
疯狗就是这样一个人。
整个海城的夜店圈子,基本没有不知道疯狗这号人的。
当初林威的香格里拉b曾经遭遇外地的歹人黑吃黑,想要抢林威一把,最后硬是被任由枪击刀刺的疯狗给吓破了胆,直接束手就擒了。
而林威利用疯狗干的黑心事儿也不少,整个海城夜店圈子里,在任吒的夜皇朝崛起之前,香格里拉算是最火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其他火起来的夜店,全都被林威派出疯狗给搅黄了。
一个在你面前自残还面不改色的人,能够吓退绝大部分人。
林威这些天一直都没有什么动静,显然等的就是现在!
他的手下事先扮做普通的客人混进了夜皇朝店里,而且人数众多,等到能够彻底阻拦店里的那些保安和服务生之后,立刻切断音响设备和灯光,再让疯狗突然发难,一步步走进来,造成气势上的威慑!
疯狗一开始的目标,就是夜皇朝现在的老板任吒!
很多人心中瞬间想明白了这一点。
只要干掉了任吒,夜皇朝也就完蛋了。
而疯狗不过是一块随时都能拿来用的抹布,一旦弄脏了,直接扔掉就是,根本和林威扯不上半点关系。
谁都知道绝对是林威的授意,却又拿不出证据,毕竟疯狗为了自己的母亲也绝对不会承认这事儿和林威有关系。
他本身就是林威养的一条疯狗。
疯狗一步一个血脚印,慢慢走向角落里的任吒,这一幕在场的客人全都看在眼里,却没有人敢上前阻拦。
不说他们和夜皇朝本来就没什么关系,没有义务帮助任吒,单说疯狗那要和人同归于尽的气势,就让所有人都熄灭了心中那点所谓的道义。
非亲非故的,他们犯不着。
更多的人心里则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
夜皇朝这些天声名鹊起,几乎统治了整个海城的夜店圈子,甚至引来了很多从来不去夜店潇洒的客人,很多外地的客人都慕名而来,可以说是最快火出圈子的夜店了。
难道今天就要楼起楼塌,转眼就灰飞烟灭了?
真是想想都让人觉得刺激!
“啧啧,夜皇朝这是遇到狠角色了啊”
“我看任吒这次是要栽了,疯狗简直是他妈,面对一个随时要和你拼命的人,根本无解。”
“哈哈,姓任的这些天也赚了不少了,差不多得了。”
“任吒要是被疯狗给弄死了,夜皇朝就彻底废了,他要是认怂,也一样废了,以后谁还敢来啊,根本镇不住场面,不安全啊”
“夜皇朝这些营销的新招倒是不错,估计很快就会被其他夜场学去了,到时候谁还记得任吒。”
“”
人群中响起各种各样的声音,大多数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桃子和一群气氛组的小姑娘此时看得干着急,却根本连挤都挤不过来,无计可施。
“渣子哥,先走!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别跟这疯子一般见识!”眼看冲不过来,吴成龙疯狂大喊,同时摸出了弹簧刀,看着眼前挡路的几人,目光森冷:“我数到三,接下来老子就要杀人了!”
好不容易回来过上了几天好日子,没想到就有人搞破坏,他妈的大不了偷渡回非洲!
“虫子住手!舞刀弄枪的像什么样子!”任吒森然说道,同时看着眼前步步逼近的疯狗嘿然一笑:“我记得小时候住在镇上,每到集市就有个人拿块碎玻璃乞讨,不给钱他就划花自己的脸,没想到他妈的黑社会现在都用上几十年前要饭的招数了,林威就靠要饭的招数称霸海城夜场圈子?就这?越混越他妈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