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枫和徐莎订婚两个人办的热热闹闹,虽然只有自家人,不过仍是摆了四桌屋里满满当当的。
虽然看着是紧凑了些但是彼此聊天什么的倒是很近,反倒是更亲热了不少。
而且,人多了好像这屋里就格外的暖和起来,一个个热火朝天。
加上也没有什么外人,大家说话倒是不太估计十分的畅快。
虽然订婚宴也是有几个人帮忙操持,但是他们都不留下吃饭江枫一人包了二两肉作为回礼。喜的几个大婶子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谁家找帮忙的都会给点东西让人沾沾喜气儿但是像是江枫这样大方给二两肉的,倒是真的不多。
这时是没有用塑料袋的江枫有也不能用。好在他买了一沓油纸一个个的包好,还盖上了一个喜字的戳儿,真是看着就令人觉得喜庆。
虽然今天的伙食很好但是相比于吃一顿饭,他们更乐意要二两肉。
伙食再好一大张桌子人,能吃多少也是有数儿,更不可能剩下。但是这拿到了回礼,可就是自己得了。节省一点这能吃大半年呢。二两肉,顶顶不少了。
原来还觉得江枫只有三分好,仔细一分辨变成了五分现在就有十分了。
可以说,一场订婚宴,皆大欢喜。
而此时,江枫端着酒杯,说:“我敬各位长辈一杯,多谢你们来参加我们的订婚宴。往后,我和徐莎会好好的,不会让大家失望。更不会辜负的你们对我的信任。”
“虽然这是订婚,但是我们也要说一声,祝你们百年好合。”
江枫:“谢谢!”
乡下人也不会说什么更体面的话,他们只看过供销社枕巾上的百年好合,也就只记得这么一个词儿,可是祝福的词儿虽然少,但是祝福的心是在的。
“大家吃好喝好。”
“好好好。”
现场热热闹闹,大家也都飞快的动起了筷子。
今次的订婚宴江枫他们准备了六菜一汤,但是个顶个儿都是硬菜,大家这一上午闻着味儿,就已经垂涎三尺。现在更是不得了,一开席,飞快的就舞动起了筷子。
大人们尚且还顾及着几分矜持,但是小孩子可不管那些,一个个的吃的满嘴流油。
像是古大梅的弟妹都坐在这一桌,他们也是占了便宜了,小孩子在能吃,也有限,他们倒是难得的能吃个痛快。其实古大梅家不算重男轻女。
毕竟,他家儿子生的多。
儿子生得多,女儿就没有那么不金贵了。虽然古大梅他们这一房先头儿都是生闺女,但是古大梅她娘可没受过婆婆磋磨。这家庭环境和睦,教出来的孩子也不会太过唯唯诺诺。
古大梅的妹妹大雪叮咛这一桌的孩子们:“都别吃到身上哈。”
小孩儿们纷纷点头,也不知道听没听到心里。
小林州都记不得自己吃没吃过这样的宴席了,可能吃过吧,不过他不记得了,那个时候他太小了。他妹妹倒是完全没吃过,林小妹性子有点萎缩,一点也像小妞崽,那是个话都说不明白,就能跟猫猫狗狗打成一片的小幼崽。
所以他以为,妹妹会很怯懦。但是倒是没想到,林小妹虽然怯懦,缩在角落里,但是妞崽拉着她叽叽喳喳说着他都听不明白的“婴语”,妹妹竟然还能回应的很好。
吃饭的时候,坐在妞崽的身边,竟然也算合群?
他都不用主动给妹妹夹菜,妹妹自己就能学着妞崽他们加快手上的动作,抢的很欢实了。
小林州才七岁出头的小孩儿,一秒欣慰。
“州州,吃!”妞崽眼看小林州不吃饭还瞎看,戳他一下,指了指桌上的肉菜:“吃肉肉。”
林州:“好!”
他夹起一块肉,放到了口中,唔,果然是最好吃的肉!
味道太棒啦!
古小弟吃的口齿不清,说:“唔,这真好,我都不想走了。”
就算是吃,都没有挡住他的嘴。
坐在地上里屋地上那桌儿的就是他爹,古老爹探头看儿子,骂道:“你个小兔崽子,吃点东西,连家都不要了。你说养儿防老,我要你干啥儿?”
古小弟挺胸:“我啥都能干,最能吃肉。”
噗嗤一声,大家都笑了出来。
这一天,真是格外的热闹。
村里有的跟着高兴的,有的无所谓的,当然,也有恨毒了的。
要说这个人,还真不是胡杏花。
胡杏花是谁啊,因为重生知道未来的发展,那是带着十足优越感的女人。徐莎跟江枫订婚这个行径,在古大梅看来就是十分的没有前途。
虽然徐莎比他们村里这些姑娘条件好太多,也受到了太多的优待,可是胡杏花信奉,结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也许将来江枫也不是过的很差,但是也绝对称不上十分有钱。
如果有钱,早就传开了啊!
所以,徐莎挑选男人的眼光照她差了十万八千里。
徐莎第二次投胎可不如她,她能找到一个巨有钱的人,而徐莎,怕是几年后就会消沉下来。所以她有什么可嫉妒徐莎的呢?原本的嫉妒,一下子就化为乌有,甚至带着几分怜悯了。
往后几十年,才是长日子呢!
加上,她觉得徐莎不仅眼光不好,脑子也不好,竟然会觉得自己喜欢她,真是做了个大头梦,蛇精病!
就从这一点,胡杏花就更怜悯徐莎了,厌恶,又怜悯。
甚至都想了,以后要离徐莎这个神经病远一点。
好巧哦,大概是几个月之前,徐莎也是这么想的呢。
她要离胡杏花这个神经病远一点。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胡杏花还真是没想着去记恨徐莎。
这个人不是胡杏花,也不是整天跟徐莎互掐的黄妙嫦,就如同胡杏花的感觉一样,黄妙嫦其实也不能理解徐莎坚定要跟江枫订婚的行为。这在她来看,是十分眼光不好的行为。
一个人再怎么也不会记恨“不如”自己的人。
这个村子里真的记恨徐莎的,恰恰是白莲花。
白莲花不仅记恨徐莎,因为正是因为徐莎,他们家里赔了钱,婆婆更苛待她。她原本的日子就不好过,她认了。但是她男人的日子也开始不好过了,她就恨毒了徐莎。她怎么都行,她男人不能吃苦啊。
而同时她也记恨江枫,如果不是江枫,她的腿不会到现在还有点点的瘸。地震之后,江枫凭什么不免费给救治呢?他不免费,老陈家就不会花钱给她治,而她又没有养好,这才瘸了。
虽然也不算明显,但是稍微走的快一点,她自己都有感觉的。
没想到,这两个人竟然走到了一起,还订了婚,白莲花真是恨不能向水井里倒耗子药。可是她不敢,水井是村里共用的,再说,就算是真的对他们下手,也保不齐会被抓住。
白莲花不敢,是深深的不敢了。
她二哥,至今还关着,已经落实了杀人埋尸,虽然还没判刑,但是想也知道没什么活路了。大哥一家因为这件事儿在下前进屯儿过的十分的艰难。她在上前进屯儿也是一样,老陈家更是让她做牛做马。
要说真的让她杀人放火,她是真的不敢的。
可是她好恨啊!
真是恨毒了这两个人,这两个人怎么就能搞在一起呢?
怎么不去死呢?
他们那么缺德又不善良没良心的人竟然日子过得还不错。这简直让的白莲花心里如同火烧。
她搬柴火的功夫,气的狠狠的踹着草垛子。
该死的,该死的该死的!
“老二媳妇儿,这柴火可没得罪你吧?你要是不想做饭,就直接说啊!何必用这个撒气?得儿,我去跟娘说。你这是记恨呢。”陈大嫂转头就走。
她是恨不能有个由头子分家。
她不占会赚钱的老三便宜,也不想被吸血鬼老二一家巴着吸血。
白莲花心里一惊,话还没说,眼泪先流了出来:“大嫂”
只是她这一出儿,自家人都免疫了。
谁不知道这是个未语泪先流的女人,没一会儿,这家里就鸡飞狗跳起来。陈婆子叫骂:“你个丧良心的,我们家不嫌弃你,你倒是在家里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了,让你干点活儿,你还在背地里摔摔打打踹东西我们这是造了什么孽啊!真是应了那句话,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你二哥就不是啥好鸟,保不齐你也能害了我们全家啊”
也好在他们家住得距离江枫他们家很远。不然你说这膈应不,你家办喜事儿呢。那一家子,在哪儿要死要活。
村里人走到这头儿,听到喜气洋洋走到那头儿,听到哭天抢地,一个个都对着老陈家摇头,虽说老陈家过的不差,但是有白莲花这么个儿媳妇儿。那真就是造孽了。
村里人可不会觉得陈婆子让儿媳妇儿干活和骂她有什么不对。
毕竟,谁不是这么过来的,他们年轻的时候受的磋磨更多,保不齐还要挨揍。但是现在村里可没有打媳妇儿的婆婆。那老陈家婆子不好吗?不好也巴着大儿子三儿子养着二房呢。
要不然,就冲二房这个熊样儿,出去就得饿死。
现在最起码能吃上饭。
可是再看白莲花呢?
要说娘家,娘家不行事儿,二哥还是个杀人犯,保不齐要吃花生米的!
要说儿子,一个个的生闺女,可一个儿子也没生,陈二现在还没有个死了抗幡子的人呢。要不这人不努力呢,连个儿子都没有,为谁努力?
这时候的农村,就是这么个想法,愚昧又浅薄,他们就是觉得陈二是情有可原,白莲花不是。
再一个,要说个性,原来大家觉得她温温柔柔怯怯懦懦,但是这小半年儿也看出来了,这是个咬人的狗不叫,也不啥好人。
所以,现在几乎是一面倒同情老陈家其他人了。
就白莲花,活该!
老陈家闹得沸沸扬扬,好些个好事儿的大婶子“不经意”留到到门口,很有默契的听墙根儿。
大概是被逼于无奈,白莲花倒是说了自己不是对家里有意见,只是想到今天是江枫订婚,她就恼火。因为他不免费治病,她才瘸了啊!
众人目瞪口呆。
敢情儿,人家不免费给你治病,还是人家当大夫的错了!
要这么说,村里人可就不乐意了。
虽然村里也有几家糊涂的脑残,但是大多数人都晓得江枫这个人的好。要不,其他村子也不至于来他们村子看病啊!
老陈家的闹剧,徐莎他们是第二天听到的,不过徐莎一点也不意外呢。
毕竟,白莲花那个人,她是看的清楚啊。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永远都觉得别人该是无私的对她,稍有不满意,就会记恨在心。她甚至都猜得到,白莲花这个人八成也是恨她的。毕竟,她还教训过陈二呢。
别看白莲花这个女人一副凄苦相,平日里也表现的柔弱,但实际上,心肠且狠着。
而且,真是将以夫为天贯彻的上天入地的明明白白。
不然,她当初也不至于想要算计她。
徐莎自己这么想,见到江枫,自然也跟他说,不管如何,平日里还是留意些白莲花这个人。这人保不齐就发疯,真是敢害人呢?都说不好的。
倒是江枫笑了出来,十分淡定,但是却语气冷:“既然她还有功夫操心别人记恨别人,那就给她找点事儿好了。”
徐莎立刻问:“什么事情?”
江枫低头,看着徐莎,说:“你要是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徐莎惊呆了。
她看着江枫,一百二十万分的不可思议,这就不像是江枫能说出来的话啊。
正要说点什么,江枫笑着揉了揉她的头,说:“我逗你呢。”
徐莎舒了一口气,拍他一下,嗔道:“你很烦哎。”
江枫作势被打疼了,捂着后退了两步,靠在树上:“我受伤了。”
徐莎嘟嘴,戳他:“你别装哦。”
江枫笑:“我哪有。”
徐莎瞪大眼,圆溜溜儿的:“怎么没有呀,你就是有的。”
徐莎魔爪伸向他的腰,江枫:“我的天,你干啥,哈哈哈!”
江枫怕痒,她伸手挠他的痒痒肉,江枫果然一秒就怂了。他不断的闪躲,笑着说:“你怎么知道我怕痒的啊?”
徐莎:“嘿嘿嘿,天机不可泄露。”
江枫:“哎不是,你告诉我呗?”
徐莎瞪大眼,微微前倾看着他,认认真真,一字一句:“不!要!”
说完就要走,江枫拉住她的手腕,含笑说:“你往哪儿跑啊。不说不许走。”
也真是亏得今天村里的妇女们又开始工作了,不然就这两个人这么你来我往的,总是会被人看到的。不过,也不是没有人看到,土狗子路过的时候就看到这两个人拉拉扯扯。
作为一个大龄光棍儿,他可跟别人不一样,别人都是觉得,一个人睡冷炕,真是太难太苦了。要努力拼搏,尽早找个媳妇儿,争取老婆孩子热炕头儿。
但是土狗子不是,他是觉得,一个人太好了,想干啥干啥!
单身的快落,你们结了婚的老爷们体会不到!
特别是,现在他们家为了掩盖自家有粮食有钱的内情,还要假装勤劳。而他家都是壮劳动力,那分粮食的时候家里的粮食就更多了。他们虽然才努力了不到两个月,但是比去年却多了很多。
粮食够吃,还有私房钱。土狗子完全不想有个媳妇儿分担。
一个人,最好最好。
他看着这散发着恋爱酸臭气息的男女耍花腔,摇摇头走过,深深感慨:“小年轻儿啊,就是不懂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
有这个时间扯犊子,干啥不好呢?
是去河里抓小鱼小虾改善生活不好,还是去山里在找找有没有人参不好?
年轻人,没成算。
谈恋爱,没前途。
徐莎跟江枫闹到一半儿,感觉有人走过,镇定了一点点,她扯扯江枫,说:“喏,有人的。”
江枫一看,说:“是土狗子。”
他小声:“他现在经常上山寻摸,还想再挖一个人参。”
徐莎幽幽:“他还真把人参当成大萝卜啊!不过,小江同志,你也算是干了一件好事儿,把他引入正途了哎。”
她后来琢磨了一下,就觉得那晚土狗子应该并不至于看见她啊,所以,徐莎与江枫两个人分析,这人肯定不是在家看见她,十有八九是想去地里偷粮食的。虽然没有什么佐证,但是这人原本就不学无术,现在学好了,总是一件好事儿。
徐莎一副大师的样子,说:“你也功德圆满了啊。”
江枫笑了出来,突然就戳徐莎一下,徐莎:“嗷!”
她也怕痒的啊!
“江枫,你偷袭,你好烦哦。”
江枫笑:“原来你也怕痒,人家都说怕痒疼男人”
徐莎不服气的反驳:“我还听说怕痒疼媳妇儿呢”
两个人的眼睛对视上,噗嗤一声,双双笑了出来。
徐莎:“我们两个好无聊啊!”
江枫可不赞成,他觉得这有意思极了,怎么就是无聊?
一点也不无聊啊。
就算跟徐莎一起看蚂蚁搬家,都特别有意思。
江枫:“我觉跟你在一块儿,不管干什么都特别有意思。”
徐莎红扑扑的脸蛋儿更红润了几分,小声说:“还真是没想到,你这人还挺会说好听的话的。”
不说旁的,就从江枫这个人来看,就觉得这是个狗男人,智商高情商低那种。可是万万没想到,这处上对象,他还变得会甜言蜜语了。
果然,每个男人都不可轻视啊。
徐莎:“油嘴滑舌。”
江枫无辜的很咧,他真诚的说:“我没有吧?你看我就知道,我这人可不是这样。我都是想到什么说什么!”
徐莎鼓鼓脸蛋儿,江枫顺手一戳。
徐莎啊呜一声,差点咬住他的手指头,好悬江枫很快的撤了回去,要不然可就要被咬住了。他心有余悸的拍胸:“你咋还属狗的?”
徐莎:“不行的吗?谁让你戳我的?”
她认认真真:“你不可以总是戳我的脸,我姥说过,总是戳脸,是很容易流口水的。”
江枫好奇:“还有这个说法啊。”
徐莎:“那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