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章初见托尼·斯塔克(1 / 2)美漫之我有一颗大光球首页

千禧年间,托尼·斯塔克似乎打通了任督二脉,更大的可能是摆脱了失去父母的阴霾,接手了整个斯塔克工业,一改之前低调的“优良品格”,频繁地高调出现在各种场合。

说好的独领风骚呢!

看着手中报纸第一版面斯塔克那张顶着两撇小胡子,桀骜不驯的脸,克劳德狠狠地锤了一下桌子。

他可不想变成汪同学,被抢头条这种事情怎么能忍!

托尼·斯塔克前往现场观看纽约尼克斯的球赛,引爆麦迪逊花园。那克劳德就买下,额,好吧,别人不卖。

要知道纽约尼克斯即便成绩再怎么差,依然是所有NBA球队中盈利最多的队伍之一。

再说纽约一不小心就被炸了,嗯,那就买下快船队。

什么?为什么不买休斯顿马赛克队?那自然是因为连队名都变成马赛克了,还买个屁。

斯塔克深夜约会格言杂志三月份女郎。那克劳德就,好吧,一个有着东方温柔性格和毛妹战斗风格的女人可不是好惹的,之前的诗还记在脑子里呢。

想了一下拿着剪刀的瑟琳娜(*?ω?)?

那就买下格言杂志好了,以后斯塔克睡哪个女人由他克劳德来决定。

怎么突然觉得怪怪的!

克劳德承认在这两件事情上略“逊“一筹。想要从这么跳的人身上抢风头那是相当不容易的,不过办法总归是有的,人总不能被尿憋死。

作为一个有女朋友(着重号)感情稳定的男人来说,想在“日”常生活中和斯塔克比比谁的“浪”更大,车技更好,显然不太现实的。

虽然克劳德比他个子高,至于帅么,克劳德认为自己更帅,潘驴邓小闲他自认为全部都满足条件。

那么,只能在“边边脚脚”上戳戳斯塔克的轮胎了。

托尼·斯塔克拥有着远见家、发明家、天才、爱国者、花花公子等等称号。

在他成为钢铁侠之前,他的主要职业是斯塔克工业的领军人,他在公司主要扮演着天才发明家的角色,笼统地来说就是发明创造。

克劳德可没有傻到和斯塔克比发明,虽然他常常自称天才,但是他的天才和斯塔克相比,或许只有在得到“被知识诅咒的人”这个BUFF后才能拼一枪。

不过,克劳德有着大光球这个金手指,只要有足够的资源他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破解(复制)大师,写轮眼了解一下。

每当斯塔克发布一项新的发明,拿到产品的第二天,克劳德就会宣布成功破解。

当然,克劳德会避开军工产品,他可不想早早地去某些政~府~隐秘机~构或者蛇盾局那边喝茶。

即便这些发明都是斯塔克在开发军用产品之余,随意捣鼓出来的小玩意。

但这还是让斯塔克很不爽,被破解的速度太快了,他那天才的大脑被人落了面子。

这件事情在各个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很多吃瓜群众们都觉得克劳德只是摄于军事保密条例才没有对斯塔克工业的军工产品进行破解。

斯塔克的不服输精神,让他开始“不务正业”起来,好好的一个军火商人开始研究一些民用技术。

这让,现在负责管理斯塔克工业的奥巴代亚·斯坦,本已经没什么头发的脑袋更加艰难了。

果然,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就不会心疼,也难怪斯坦在未来想要把斯塔克干掉。

每当斯塔克捣鼓出一个新发明,就会派他的胖司机大张旗鼓地送到克劳德手里,而这种挑战每次都是克劳德获胜。

斯塔克曾通过媒体发声,想让克劳德捣鼓新发明,他来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