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七章 传奇(1 / 2)奇异人生之民国纪事首页

第二天的报纸,刊登了许诗哲和陆晓眉婚礼的照片,以及梁先生的文章《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的事情》。

“昨天,我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的事情,——去替许诗哲证婚。

他的新娘子是王守卿夫人。与诗哲恋爱上,才和守卿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

许诗哲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他这人其实聪明,我最爱他不过了,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

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无法在社会上立足,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也许还会弄到自杀的地步。我又看着他找到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她能有觉悟,免得将来把诗哲累死!”

这一篇文章,通篇谴责陆晓眉不守妇道,而对许诗哲有所回护,对他的执着和天真无可奈何又有所担忧。

沈梦昔读罢,虽厌恶陆晓眉,也有所不平,中国人自古就爱将祸国殃民的名头盖到女人头上,从不肯自我检讨男人的劣根性,到了民国,这样开明的有为之士依然奉行这一套做法,让沈梦昔觉得寒心。

她啪地把报纸扣在办公桌上。

“原来你竟是那位“土包子夫人?”孙胜仪笑看着沈梦昔,“从今天起,我要重新考虑一下,男人的话大概只能信两成了。”

沈梦昔好笑地翻了她一眼:“你要记得结婚前擦亮双眼,结婚后睁一眼闭一眼。”

“呵,至理名言!睁一眼闭一眼能如何,还不是要闹离婚,我哥也闹着要离婚呢,父亲把他狠狠地打了!”

“离就离,你来我当你不会走,你走我当你没来过。女人如果有人相扶相携最好,没有,我们自己也能站直!”

孙胜仪听了忍不住击掌,“讲得太好了!这才是真正的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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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欢这一次郁郁寡欢了很久,骏德来了也不能逗得他开心。沈梦昔知道孩子大了,遇事开始往心里去了。

阿欢某些地方很像许诗哲,比如长相,比如有时候的天真,还有一些理所当然的自私,这是家中独子常有的性格,沈梦昔甚至想过将他送回硖石,自己寻机去美国,但她更明白,美国和德国没有本质的区别,异国他乡,华人生存不易。

当阿欢将他毛茸茸的头埋在沈梦昔的腿上,轻轻饮泣的时候,她的心还是软了,抬起他的头,擦干他的眼泪,“阿欢为什么伤心了怎么久?”这孩子敏感的性格也是随了许诗哲。

“表哥都告诉我了,以后父亲就不是我一个人的父亲了,他和那位小姐结婚了,以后还会有别的儿子,他大概会更喜欢那个儿子,因为父亲喜欢那位小姐,不喜欢妈妈......”

“不会的,你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永远是他最爱的孩子。”

“真的吗?”

“真的!下次你可以自己问他。”

阿欢点点头,情绪好了一些。

“不要哭了,没人喜欢遇事只知道哭的孩子,哭一下可以,总哭就让人厌烦了。你看到鹿鸣的时候,喜欢他在笑还是在哭?”

“喜欢他笑。”

“是不是?那你也不要哭了,我们去弹琴唱歌吧!”

母子两人坐到钢琴边,沈梦昔教阿欢一首“我有一只小毛炉”。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童趣的歌词,活泼的曲调,很快吸引了阿欢,当听到”摔了一身泥“的时候,哈哈大笑。

教了几遍,阿欢就学会了,摇头晃脑地唱起来,连海伦也跟着晃动身体打拍子。

这一晚,阿欢终于安心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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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沈梦昔又参加了一个婚礼。

不是别人,正是二哥章嘉森的婚礼。

他终于与秦氏离婚,并得到父母首肯,正式迎娶黄诗影。

章家在宝山为秦氏买了个院子,另送两个佣人,还有两千大洋。之后只要秦氏未嫁,章嘉森每月均付40大洋的赡养费,足够她富裕生活。两个儿子也可以随时去看望母亲。

秦氏经过几番寻死觅活,又经娘家人几番劝导,见章嘉森心意已决,也逐渐死心,终于同意了离婚,哭着拜别章父章母,搬到了章家老宅不远的小院。

章嘉森的婚礼热闹非凡,场面宏大,各界名流纷纷来贺,北平、广州、杭州、福州均有来人,章家预定了金门大饭店的一整层,座无虚席。

当新郎新娘穿着西式礼服出现在大厅门口,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更有闪光灯砰砰的响起。《婚礼进行曲》也适时奏响。

新郎新娘相携缓缓而行,两个托婚纱的童男童女,一个是五哥家五岁的女儿宜家,一个是四哥家的鹿鸣。两个小家伙亦步亦趋,极认真地托着新娘洁白的婚纱后摆。

阿欢和静姝则一人拿着一个花篮,开心地向宾客洒着花瓣。

当新郎掀开新娘头上的白纱,人们发现新娘黄诗影今天的妆容异常精致,明明是化了妆,搽了粉,但看上去又似乎是天然肤质,众人纷纷赞叹新娘美若天仙,黄诗影娇羞地低头,睫毛如蝴蝶之翼扑闪而下,脸上也泛起红霞,更增添了几分美丽。

今天,是沈梦昔给她化的妆,事先做了保湿面膜,又用了乳液、粉底等一系列后世化妆品,自然美不胜收,至于今晚她怎么卸妆,那就没人知道了。